招标
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24.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58号
预算金额724.98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79-69916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58号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24.982086 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58号 3、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4、资金来源及预
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7249820.86元:其中一标段2041574.81元,二标段1788011.88
元三标段1876275.44元四标段1543958.73元。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
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6、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分拣房、管理
房、公厕、沤粪池、充电棚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90日历天/标段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0、文明工地目
标:市级文明工地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
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注: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
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预算控制金额较大的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一标段: (002)洛
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二标段;
(003)洛宁县环卫一
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三标段; (004)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
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承诺中标后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网页查询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同一标段资格要求;
(003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同一标段资格要求;
(004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2年乡镇垃圾分拣中心(站)第一批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同一标段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2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一主
体注册CA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
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
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
【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
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
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其他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洛宁县河底镇茶坊村、郭头村、上营村、中村、城头村、刘家沟村、下营村垃圾分
拣中心(站):
二标段洛宁县东宋镇丁寨村、东宋村、郭村、西坞村、王岭村、下河村垃圾分拣中心(站)
三标段:洛宁县长水镇西寨村、连山村垃圾分拣中心(站):洛宁县上戈镇柏树咀村、杜河
村、庙洼村垃圾分拣中心(站);
四标毁:洛宁县底张乡底张村、西宕头村、下高村垃圾分拣中心(站):洛宁县兴华镇烟洞
景垃圾分拣中心(站).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15194409600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9-69916877
电子邮件: hnct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λ&i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Q™④V(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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