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004439001a0219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凯盛定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杰0312-3065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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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439001A021915 | ||||||||||||||||||||||||||||||||||||||||
招标内容: | |||||||||||||||||||||||||||||||||||||||||
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已由定兴县人民政府以定政发[2023]3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凯盛定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凯盛定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 建设地点:保定市定兴县南拒马河西南约 959 米。 建设规模及内容:定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 220 亩,其中:147.02 亩用于智能全控工业温室建设;12.41 亩用于附属设施建设;其余面积用于园区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相关建设。本项目共 6 栋建筑,包括生产服务区、温室大棚、雨水回收池、门卫、消防水池泵房、储热罐等,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9040.73 ㎡,总建筑面积:88274.44 ㎡。 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及财政复审时间)。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协助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以及国家相关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产业的生产生活需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 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室外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灌溉、照明及温室系统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范围: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竣工验收工作: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6 00:00至2023-11-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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