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展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凤凰街道办事处购买开展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盖章):应急管理办 填报日期:2023年01月18日
单位名称(盖章):应急管理办 填报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开展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春节后辖区工贸企业将迎来大规模的复工复产,同时大量新员工陆续上岗,岗前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无证作业、违规违章操作失误可能性增大。根据《光明区安委办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二十项重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加强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六个一”、“一线三排”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我办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意识,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 二、服务范围: 辖区工业园区、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中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或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咨询资质; 3.投标供应商组建不少于2人的项目服务组,其中不少于1名安全培训教师(具有安全培训相关教师或教员证书); 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履约承诺函》; 5.中标供应商在配合采购单位开展业务时,应为所派本项目的工作服务人员购买社保及其他工伤、医疗保险等。如发生伤亡事故,其责任和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由中标服务商负全部责任。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天内。 五、服务标准: 1.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课件,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实效; 2.培训内容至少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复工复产六个一、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等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50场培训会议,每场培训人数不少于25人,且培训时长不少于3学时; 4.整理项目资料,编制项目工作报告不少于3份; 5.“培训横幅”材质和规格要求:尺寸:50mmx5000mm,材质:绸布。 六、采购方式:询价 |
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凤凰街道办第二办公区228室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195516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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