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738.7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50327-04-01-540493
预算金额738.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硕0773-53683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3
公告正文

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1/2

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发改字(2021)100号】(项目代码 :2019-450327-04-01-540493)、关于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发改字(2021)145号】(项目代码 :2019-450327-04-01-540493)(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灌阳县地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þ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灌阳县文市镇月岭村

建设规模:对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农房100栋进行乡村风貌改造,农房改造立面面积 25020 ㎡,其中一般性农房改造立面面积 15600 ㎡;重点性农房改造立面面积 942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房外墙、阳台、屋面、门窗改造等

本项目(þ估算价 ¨概算价): 738.77万元【其中:设计费:25.4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07.65万元;扬尘防治费:5.6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5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日历天)、施工工期12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2)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等。

(3)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建筑工程 专业级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þ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þ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1102900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凭企业 CA 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12 03 9 30 ,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4259636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阳县地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阳县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邮 编:541600 邮 编:541100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梁硕

电 话:13457310067 电 话:0773-5368310

电子邮箱:1916851464@qq.com

2021 年1102

作者: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灌阳县红色文化传承及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文市镇月岭村村口自然屯人居环境改造及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GYFJSZZTB2021-10保证金账号
备注:特别说明:单位可以把本标段的保证金按照“本标段统一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到本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2.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保证金技术服务电话,与对应银行客服联系解决。
银行客服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广西农村信用社(966888)、桂林银行(9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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