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芦淞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灭蝇除臭运维服务
金额
145.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芦财采计[2024]000001号
预算金额145.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凌颖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瑞0731-285222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芦淞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灭蝇除臭运维服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芦淞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灭蝇除臭运维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4]000001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88-20240110-778
4、采购项目预算:1,452,7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6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452,700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3
1,452,7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1月15日 至2024年01月22日, 工作日, 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凌颖
2、电话:2858070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
(3)联系人:凌颖
(4)邮 编:412000
(5)电 话:2858070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3)联系人:刘瑞 姜娟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22277
(6)电子邮箱:376450945@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