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道外区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一标段
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道外区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31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道外区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道外区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 建设规模:人行道专项维修5条;南勋街人行道起止点:十四道街-南头道街;水利胡同人行道起止点:南直路-北火车头街;东棵北四人行道起止点:向化街-先锋路;水利街人行道起止点:南直路-北棵二道街;南棵街人行道起止点:桦树街-宏南街。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4日,共计3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标段,第一标段:南勋街;第二标段:水利胡同;第三标段:东棵北四、水利街、南棵街。
2.8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3585097.71元;第二标段:3056301.67元;第三标段:3904489.24元。
注:各投标人只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社保,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3.3.1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125.211.45.2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于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LZBDL@163.com。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11.联系方式
监督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58号
联系人:胡伟
电话:18246447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联系人:芦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55179975
邮箱:HL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