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
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招标人为海宁市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前进水上服务区;
2.2招标范围为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采购与安装,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概算投资:约95万元;
2.4要求设备供应周期:9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上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局九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地 址:海宁市经编园区丰收大道7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邱先生 联 系 人:高先生、陈女士
电 话:0573-87222613 电 话:0573-87239191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明 |
2 |
没有被 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3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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