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2年垫江分公司ICT(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硬件设备)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CQYD202205016701.3 项目采购内容及限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
2022年垫江分公司ICT(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平板电脑(尺寸:11.5英寸,分辨率:2560x1600, 系统内存:6GB, 存储容量:128GB, 核心数:八核心, 锂电池,8600毫安)
台
15
1415.93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无线讲解器(一对多适合20人团队讲解系统会议同声传译蓝牙耳机)
套
1
7566.37
笔记本电脑(15.6英寸轻薄窄边框笔记本电脑(i5-1155G7 16G 512GSSD FHD IPS 72% NTSC)
5
3973.45
备注:采购内容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限价说明:本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1.3。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1.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1.7服务地点:垫江县。1.8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2.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9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无线讲解器设备的销售,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2万元。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2.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阳路101号(移动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4号(移动公司2号楼10楼)联系人:唐苇,马宏亮联系电话:15213259032邮箱: 15213259032@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0.1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10.2 应答人须登录系统确认购买比选文件,标书款购买方式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移动和包支付)。应答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后,系统自动确认已购买。10.3应答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10.4本项目将采用ES系统线上唱价,不再组织现场唱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如对唱价过程有异议,请于开标后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提出相关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