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01]fjhs[gk]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王邵斌0599-880365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玲丽15059295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701]FJHS[GK]2024001-1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安科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江滨路水岸假日一期9幢1107室 | 1,907,800.00元 | 85.6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服务类(福建省安科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1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178,800.00 |
1-1-2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33,000.00 |
1-1-3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51,000.00 |
1-1-4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78,000.00 |
1-1-5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辆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350,000.00 |
1-1-6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25,000.00 |
1-1-7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36,000.00 |
1-1-8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12,400.00 |
1-1-9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196,000.00 |
1-1-10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28,000.00 |
1-1-11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16,000.00 |
1-1-12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188,000.00 |
1-1-13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94,500.00 |
1-1-14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330,000.00 |
1-1-15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3,600.00 |
1-1-16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套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219,000.00 |
1-1-17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 台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68,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王邵斌 |
评审专家: | 骆秀凤 、 张红妹 、 吴晓刚 、 刘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以预算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1%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县支行,账号:3500167710705250493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福建飞豹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未递交样品,依据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条款“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他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片区翠屏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188159009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59295205、1332869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5059295205、13328698838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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