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01]fjhs[gk]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邵斌0599-880365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玲丽15059295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701]FJHS[GK]2024001-1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安科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江滨路水岸假日一期9幢1107室 1,907,800.00元 85.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服务类(福建省安科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178,800.00
1-1-2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33,000.00
1-1-3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51,000.00
1-1-4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78,000.00
1-1-5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350,000.00
1-1-6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25,000.00
1-1-7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36,000.00
1-1-8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12,400.00
1-1-9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196,000.00
1-1-10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28,000.00
1-1-11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16,000.00
1-1-12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188,000.00
1-1-13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94,500.00
1-1-14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330,000.00
1-1-15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3,600.00
1-1-16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219,000.00
1-1-17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应急 (救援)物资采购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五年。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68,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邵斌
评审专家: 骆秀凤 张红妹 吴晓刚 刘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以预算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计取;
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1%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县支行,账号:3500167710705250493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五个一百”为民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福建飞豹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未递交样品,依据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条款“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他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片区翠屏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188159009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59295205、1332869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5059295205、13328698838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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