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辐射混凝土设计研究-防辐射混凝土研究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防辐射混凝土设计研究-防辐射混凝土研究
招标编号:QT019JFR033C11506BD/ZBDL-20190085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9年04月19日9时——2019年04月22日17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5
符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周永祥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82.1
符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刘立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19年03月19日9时,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中核艾瑞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华宇新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具体的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佩乾
电 话: 010-63313130(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