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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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项目部就路灯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4年4月20日12:00之前送达至采购人(将PDF电子版格式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2、地 址: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
3、联系方式:朱培哲,17753932296(采购)
王重重,15269021048(技术)
4、邮 箱:2739651521@qq.com
二、采购内容
路灯(规格型号详见报价函)。
三、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甲方图纸设计要求,如果抽检不合格,所有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清退出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纵二路中铁十四局新材料市政路工地。
交货时间:根据电话或传真通知的要求时间运至上述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成。乙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供货,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因卖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合同。
五、报价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材料报价为到站含税单价;
2、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加工、出厂前检测、包装、储存、装车、运输、卸车、二次搬运(含所有机械及人工等)、五金辅材、安装(含所有机械及人工等)、安全防护措施、验收、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六、付款方式
货款按供应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计量一次,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于两个月内支付至当批货款的70%,视甲方业主拨款情况支付至当批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后支付质量保证金。货款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银行保理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承担票据贴息费用)。如甲方业主拨款不及时,甲方可以延期支付,所有款项均不计违约金(含利息)。
七、评审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审法,通过报价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由高到低选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附件:报价函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报价函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1 | 12m单臂路灯 | 160W-LED、光通量≥150lm/W、色温<3000k、显色指数≥70、截光型(其中26套为合杆) | 套 | 93 | |||
2 | 12m双臂路灯 | 320W+100W-LED、光通量≥150lm/W、色温<3000K、显色指数≥70(其中25套为合杆) | 套 | 105 | |||
3 | 16m三火中杆路灯 | 3*200W | 套 | 25 | |||
4 | 绿化庭院灯 | H3.5m、220V、30W、IP65、LED灯源 | 套 | 62 | |||
合计 | 套 | 285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