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救灾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09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老师028-85410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0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救灾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5-14,更正为:2024-06-0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9 11:00:00,更正为:2024-06-19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9 11:00:00,更正为:2024-06-19 11:00:00。

1、采购文件中“3.2.2服务要求”中的“2、服务要求”内容更正为:
(1)物资供应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时间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应商应自行提供配送服务,配送过程中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路线应根据项目当地道路分布特点进行规划,保障供应时间。
物资供应过程中应注意货品安全,物资无丢失、污染、损坏等情况发生,无错送货少送等现象。
供应商在供应物资时应同时提供同批次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供应商供应的物资和投标时响应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虚假响应,采购人将拒收,并追究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专用配送车辆≥2辆,司机由供应商提供。禁止将物资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其他物品混装运输,供应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使用车辆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车辆应符合上路行驶及搬运物资的要求。供应商如果中标,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立即将为本项目配置的车辆投入本项目。
(2)物资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仓库进行管理,包含分类、存储、清点、定期巡查等,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保养,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储备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在采购人需要调拨物资时,配合采购人对物资进行清点,做好出库前的检查。
(3)人员保障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备货人员≥1人,物资供应人员≥3人,应急物资管理人员≥1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以上人员应身体健康,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供应商如果中标,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立即将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投入本项目。
(4)包装要求
★供应的救灾物资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除此之外,帐篷的篷体、配件内包装用同样的篷布料缝制包装袋,把篷体、配件装在一起,并在篷体包装内放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篷杆单独包装。供应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帐篷、棉帐篷的包装样式图。
折叠床在配送时采用纸箱包装,4张折叠床包装为一箱。
★(5)溯源要求
供应商应及时将所有供应的物资做好台账,以便溯源。
2、采购文件中“3.2.2服务要求”中的“3、服务效率要求”内容更正为:
采购人在接收物资时发现有瑕疵的(如帐篷磨损、杆件掉漆等),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替换补足。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将采购人要求的物资供应至采购人指定仓库。
3、本项目商务要求中的服务时间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采购文件中“5.6.2评分标准”更正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2、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除外)所述内容,提供专项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物资管理方案②物资供应方案③人员保障方案④包装方案,以上①-④项齐全得24分,每少提供一项扣6分,每存在一处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缺失,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有错误,或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缺少关键节点、缺少关键说明、有原则性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

24.00

服务效率要求

1、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服务效率要求”所述内容,提供专项服务计划,计划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则该计划得6分,计划内容存在缺陷的,此项不得分。 (缺陷是指:服务计划内容缺失,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有错误,或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缺少关键节点、缺少关键说明、有原则性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 2、服务计划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效率要求”的基础上,对应以下内容进行加分: (1)供应商在专项服务计划中对影响物资供应的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优化措施,能实现物资更加精准的供应的,加3分; (2)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因突发紧急情况需要供应商额外提供物资的,供应商应保证在收到采购人指令后2小时内为采购人提供紧急供应,且还能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派驻专人配合完成全部紧急保障工作的加3分。

12.00

类似业绩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包含了救灾物资供应或管理内容的业绩)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佐证得分)

2.00

5、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4210200004017[2024]00232。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万元。3、品目名称: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品目编码:C05030200。4、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彭州市牡丹西路65号

联系方式:028-6896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联系方式:028-8541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8-85410068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日


相关附件:
更正说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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