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盾尾油脂、泡沫剂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公司集采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CC-GDGSKJ-2024-01

1.采购条件

为满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的盾尾油脂、泡沫剂需求,根据物资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现对项目所需盾尾油脂、泡沫剂实施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推荐入围框架采购名单候选人,并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在建及新开工项目需要盾尾油脂、泡沫剂时,由用料单位在铁建云链平台向签订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或邀请谈判函,用料单位根据最终确认的报价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项目业主单位及股份公司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除外)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39位、“全球250家最大承包商”排名第3位,“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11位。 

集团本部设在上海市,下辖7家综合工程公司、7家专业工程公司,分布在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四川、上海、北京六省两市,并设有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东南、华南、中原等区域指挥部。

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拥有“五特五甲”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铁道行业设计甲(Ⅱ)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项(含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还拥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公路路基、桥梁、隧道、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援助成套项目A级实施企业资格和测绘乙级资质。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公司现有员工10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00余人,各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800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1000余人。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大型机械设备9500余台(套),年施工能力800亿元以上。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适用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及股份公司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2.2 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盾尾油脂、泡沫剂

(1)经营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生产能力授权函或经销证明: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盾构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有以下情况不允许参与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招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招标文件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线咨询铁建云链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6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招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汇款要求:本次招标无汇款要求。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6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于开标后一个月内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预留的电子邮箱,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

5.7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文件的递交: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线上开标)

7.1开标形式为线上开标。线上统一开标,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7.2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

7.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联系人: 张海川

联系方式:15054688717

 

9.2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公司集采分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梅大厦1811室

联系人:陈伟      

电话:15950812053

         

发布日期:2024年9月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包件号:
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图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
1盾尾油脂手涂型/泵送型
kg250000上海、深圳甲方指定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由买方负责卸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2泡沫剂国标
t500上海、深圳甲方指定
合计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以实际结算为准,手涂型/泵送型盾尾油脂同价。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2、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概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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