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1013975 | ||
项目名称: |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一、二期七宗商铺经营权 | ||
标的名称: |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4号商铺1经营权,挂牌价1,136.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11经营权,挂牌价859.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2经营权,挂牌价1,136.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一期26号商铺5-1经营权,挂牌价1,125.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4号商铺3经营权,挂牌价1,136.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1经营权,挂牌价1,136.00元/月 【农村产权】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一期26号商铺4经营权,挂牌价2,17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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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3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一、标的概况 (一)标的一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一期26号商铺4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一期26栋南面4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108.73平方米。 (二)标的二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一期26号商铺5-1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一期26栋南面5-1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56.26平方米。 (三)标的三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4号商铺1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二期44栋南面1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94.67平方米。 (四)标的四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4号商铺3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二期44栋南面3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94.67平方米。 (五)标的五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1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二期46栋南面1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94.67平方米。 (六)标的六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2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二期46栋南面2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94.67平方米。 (七)标的七 1、标的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云溪花园二期46号商铺11经营权; 2、标的位置: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云溪花园二期46栋东面11号商铺; 3、标的规模:钢混结构、71.6平方米。 二、流转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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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一、交易方式的约定:采取一次性密封竞价方式,原受让方和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村民(以下简称本村村民)有优先权。 1、报名期间只征集到1名意向竞买人且未弃权,则以底价成交。 2、报名期间如有两名或以上意向竞买人,则采用一次性密封竞价。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其中: (1)原受让方为最高报价之一,则直接确认其为经营权竞得者; (2)原受让方不是最高报价,最高价中有一个为本村村民,则直接确认其为经营权竞得者,如其中两个及以上为本村村民,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商铺最终经营权竞得者。 如征集的意向竞买人全部弃权,则按流标处理。 二、竞价底价及加价幅度,其中: 标的一:竞价底价2175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二:竞价底价1125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三:竞价底价1136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四:竞价底价1136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五:竞价底价1136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六:竞价底价1136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标的七:竞价底价859元/月,加价幅度100元/月,上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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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村民委员会竞价要求,意向竞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竞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计人民币:标的一、标的二、标的三、标的四、标的五、标的六竞价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标的七竞价保证金为玖仟元整(9000元)。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需分别缴纳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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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实行先交流转金后使用,流转金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递增2%,流转金不含税,流转金以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的收款账户; 2.给予免租期一个月用于商铺装修(装修期包含在流转期内); 3.对确定后承租人一律不得进行转租,如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转租的,报街道批准后方可转租。 4.如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5.以成交价计算三个月流转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6.其他内容详见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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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双溪村村民委员会:18970024883、18779869989 2.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资源交易科电话:0791-83839529 3.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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