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946.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008130063
预算金额1946.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00813006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安交通设施亮化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81300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隔离设施清洗项目 清扫服务 对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等,服务期为三年,详见附件。 1 19465686.69
 合计金额小写: 19465686.69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玖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陆元陆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01 —— 2023-10-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140.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经费)。中标方按照维护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方按每月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每季应支付的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师大支行(湖南金安交通设施亮化景观建设有限公司:4300154026105250200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合同清洗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5.2.1、一日一清洗,目测无污渍、擦拭无积垢。

5.2.2、中标公司应按《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履行清洗责任。(详见附件2

5.2.3根据项目工程量,中标公司必须配备作业人员不少于30人,随车作业人员年龄应在55岁 以下;中标公司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全员维护作业人员购买社保,同时给上路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额度100万(含)以上)。

5.2.4、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22:30-06:30)对交通设施进行清洗。

5.2.5、中标公司承诺至少提供6辆护栏机械清洗车,实现人工加机械洗抹的作业方式,并安装GPS终端,接入区智慧环卫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系统。

5.2.6、遇特殊情况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线路、重大活动和各类迎检保障等中标公司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洗,如清洗过程中发现有损坏、破损等情况,中标公司应采取应急预案进行维修及维护。

5.2.7、施工期间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身着反光背心,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5.2.8、中标公司在清洗保洁中必须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中标公司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附件二: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验收。

5.3.1、投标人注册地址不在长沙市岳麓区的须承诺在项目属地(长沙市岳麓区)成立分公司,对辖区内维护区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

5.3.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片区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5.3.3、采购人每月与中标人项目部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5.3.4、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具体考核规则及考核标准以招标人考核相关文件为准。

5.3.5、项目考核成绩98分(含)以上评定为优秀;95-98(不含)分评定为良好;90分(不含)—9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90分(含)以下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2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90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4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片区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片区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6.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3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项目为固定包干价(含维护费、人工费、作业设备运行费等),新增或减少维护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招标时区财政评审中心所核定的单价,作为实际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原则上每年结算一次)。

11.2增减量认定:设施增减量一次性或累计达到维护总量的3%以上(增量设施安装时间60天以上),计入年度增减维护费用核算。每月由中标公司提交增减量报表,采购方对增减量进行核实认定,作为年度结算依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街道0814592栋(黄花塘路155号)
法定代理人: 周永 法定代理人: 唐义舟
委托代理人: 石小兵 委托代理人: 李聪聪
电话: 0731-88999552 电话: 0731-88117777
传真: 0731-88999323 传真: 0731-88106488转822

附件列表
  1. 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2020年维护量明细表.xlsx长沙市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2020年维护量明细表.xlsx
  2. 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docx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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