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江阴镇卫生院
乙方:福清康泰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DYZB[GK]2022001的福清市江阴镇卫生院公卫老年人、慢性病健康体检委托第三方体检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品目号1-1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品目号1-2慢性病人健康体检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 1(项) | 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 1170704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零柒佰零肆元整(¥117070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付,如因疫情无法开展,合约无效或延期到2023年11月30日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占泽村9号;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如期履行合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 1)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健康指导:个体健康咨询 3)中医体质辨识: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4)随访、录入(1次):慢性病健康管理(对慢性病人提供) 5)血常规:全血细胞常规分析18项 6)尿常规:尿液常规分析11项 7)肝功能三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 8)肾功二项:尿素氮、肌酐、 9)血脂四项: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 10)空腹血糖:血糖检测 11)十二导联心电图:心率、心律、P波、P-R间期、QRS、ST段、T波、电轴、节律 12)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检查 13)登记:刷卡、拍照、打印条码 14)数据汇总:通过云服务平台将移动体检站终端所采集的健康体检数据进行归档与汇总 15)数据校验:智能校验体检数据,自动锁定体检项目的缺项、漏项,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16)数据传输:将居民健康体检数据自动上传到市基卫信息平台,无须再进行手工录入 17)健康报告:体检报告生成和打印(含居民体检报告一份、公卫体检报告一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一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一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一份)。 18)早餐:豆浆或牛奶、面包或包子。 5.2慢性病人健康体检服务 1)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健康指导:个体健康咨询 3)随访、录入(1次):慢性病健康管理 4)血常规:全血细胞常规分析18项 5)尿常规:尿液常规分析11项 6)肝功能三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 7)肾功二项:尿素氮、肌酐、 8)血脂四项: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 9)空腹血糖:血糖检测 10)十二导联心电图:心率、心律、P波、P-R间期、QRS、ST段、T波、电轴、节律 11)登记:刷卡、拍照、打印条码 12)数据汇总:通过云服务平台将移动体检站终端所采集的健康体检数据进行归档与汇总 13)数据校验:智能校验体检数据,自动锁定体检项目的缺项、漏项,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14)数据传输:将居民健康体检数据自动上传到市基卫信息平台,无须再进行手工录入 15)健康报告:体检报告生成和打印(含居民体检报告一份、公卫体检报告一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一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一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一份)。 16)早餐:豆浆或牛奶、面包或包子。 5.3具体价格如下: 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每人次134元,慢性病人健康体检服务每人次114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体检费用。采购人收到每季度全部体检报告及中标人提供的付款申请函和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后在次月15日左右公对公转账给中标人。 |
2 | 5 | 待考核结论公布之后支付(一周内),考核标准按第五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2条体检服务要求中的12)条款来执行。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完成的一周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超过3天扣1%履约保证金,超过15天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年(2022年6月23日--2023年6月22日)。。
10、违约责任
11.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1.2.1签定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11.2.2中标人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11.2.3签订合同后90天内未完成所有项目,超过3天扣1%履约保证金,超过15天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1.2.3中标人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人应按照合同金额20%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1.2.4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1.2.5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11.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合同金额。 11.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1.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9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清市江阴镇卫生院 | 乙方: | 福清康泰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江阴镇占泽村9号 | 住所: | 福清市音西街道诚丰世纪园5#楼1-3层店 |
单位负责人: | 陈章忠 | 单位负责人: | 陈继亮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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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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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5611364 |
联系方法: | 15506914917 |
开户银行: | 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江阴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
账号: | 9010715080010000025484 | 账号: | 13150101040023503 |
签订地点: 福清市江阴镇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