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长安城城墙西北角遗址保护修缮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长安城城墙西北角遗址保护修缮方案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DRZB2019-ZC-202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乡大刘寨村南
联系人:刘嘉树
电话:139911604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9-8556507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长安城城墙西北角遗址保护修缮方案编制1项
项目概况: 汉长安城城墙西北角遗址,南北向长约37米,东西向宽约45米,高出现现状地面约7米,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本次拟进行保护措施:(1)遗址本体保护,约1700平方米。(2)设置防护围栏,约180米。
项目用途: 文物本体保护方案编制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站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4、供应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保护”分项)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09 09:00:00至2019-12-1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只接受现金;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9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19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565073
2、开户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南路支行
4、账 号:6105017265000000008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