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装饰工程
金额
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
预算金额7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莉莉0516-838225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装饰工程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装饰工程已被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开发区,和平大道以北、汉源大道以西地块内。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2694平方米,本工程投资额约为7000万元。

3.3 招标范围:装修及幕墙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3.5 质量标准:合格

4 标段划分: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4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2月至2017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20128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大于3000万元(含)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商住除外)的装修或幕墙工程;

业绩证明文件: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5.9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承担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商住除外)的装修(或幕墙)工程,自201481日(含)以后获得国家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国优”奖项;

奖项证明文件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获奖工程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5.10投标申请人承担的公共建筑除厂房、住宅、商住以外装修(或幕墙)工程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有效期为201581日(含)以后;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有效期为 201481日(含)以后。]

奖项证明文件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获奖工程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换取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换取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将收据扫描件放入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84日至 201789 日。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 20178 4 日至201789 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8 10 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申请人于2017814日上午9:00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采用合格制;具体评审细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0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10
b
商务标 8385
c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46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

11 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2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1.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5.25.10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上述5.35.55.7资格条件要求;双方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

12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407室。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1-405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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