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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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 09: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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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因疫情特殊时期,为防止人员流动及过密接触,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9569759 |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佳0431-895697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丹0431-8110663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2-100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预算:
(1)房产、土地购置、出售、置换、拆迁补偿等项目的价值评估,在国家计委建设部规定的费用计取基础上,按照不超过30%折扣率收费。
(2)房产、土地租金评估: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规定不超过30%折扣率收费。
(3)车辆价值评估单台费用不高于700元。
(4)设备类资产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银行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实际项目情况而定。
注:国家计委建设部收费标准依据:《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如果是租赁项目,房地产价格总额按照评估的年租金价格为基数。车辆价值评估遵照《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执行。
2.3 服务周期:3年;
2.4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本部及辖内分支机构;
2.5 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计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房地产类(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吉林省分行自有房产出售、置换、拆迁补偿等项目的价值评估;自有房屋出租项目的租金评估;设备类资产处置项目价值评估。
吉林省分行拟购置房产、土地等资产的价值评估,拟租赁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金评估,其他拟购置或租赁资产的价值评估。
二标段:车辆价值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车辆处置项目价值评估。
2.6 入围数量:房地产类(含设备)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4家,车辆价值评估服务机构入围2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3.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下的采购活动,可分别参与房地产类(含设备)和车辆评估公司入围采购活动。3.5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健全。3.6 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至少有一项类似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一标段)、车辆类(二标段)价值评估业绩。3.7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车辆评估服务,具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或同等资格)。3.8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19-2021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中,至少两年不为负数。3.9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一年至少提供3个月(2021年10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3.10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至少提供3个月(2021年10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11 合作机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省分行辖属各分支机构所在区域。3.12 合作机构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疫情特殊时期,为防止人员流动及过密接触,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特殊时期,为防止人员流动及过密接触,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4690868@qq.com进行报名,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处进行资料确认。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一标段提供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二标段提供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或同等资格)证书;③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至少有一项类似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一标段)、车辆类(二标段)价值评估业绩证明材料;④近一年至少提供3个月(2021年10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方式:李佳0431-8956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
电 话: 0431-8956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