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验收竣工日期、生产调试日期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延长石油铜川石化贸易有限公司锦阳新城城市便利加油站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锦阳新城城市便利加油站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锦阳新城,寺耀路以东,锦绣路以西,华瑞路以北,北侧距离华丰路约200米
竣工时间:2023年1月18日
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057.9m2,站房为一层框架结构。站内设三台四枪加油机,油罐区埋地设置SF双层油罐3具埋地储罐,均为30m3汽油储罐,配套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均设置通气管。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1110吨。
调试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1日
调试过程中产排污情况:本项目拟采取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4m 高通气管排放;过往加油车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通过扩散排入大气,由于排放量较少,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厂区内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采用顺坡自流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项目洗车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噪声在采用了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敏感点处噪声昼夜间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西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装置产生的污泥均采用带盖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处理,不在站区暂存(若厂家无回收资质,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站区油罐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洗,并由清罐单位直接运走转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储存。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箱,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及调试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邮箱:525617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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