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振华重工-正力3500吨起重机项目卷筒外协制作加工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就正力3500吨起重机项目—卷筒外协制作加工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单位和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Z)-ZB2023-10-NT206
2.项目内容:正力3500吨起重机项目—卷筒外协制作加工招标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提供卷筒的制作工艺文件及近3年承担的里巴斯卷筒相关业绩证明;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适用时,提供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设备清单;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内、外分包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分包商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分包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a.iccec.cn/index)进行在线注册(建议使用360或Chrome浏览器)(注册步骤见附件2),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
(二)近三年业绩证明、财务报表;
(三)施工能力证明(可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文件,含持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自有设备、物资材料等);
(四)分包商市场主体实控信息、董监高信息、项目团
队成员信息;
(五)分包商自有管理人员信息(包括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有效证件、持证情况、劳动合同、社保
证明、工程业绩等)。
二、信誉要求
(六)企业近三年无明显违法违规记录,近期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制裁;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被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名单;
(八)近三年不存在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的行政处罚、诉讼、新闻舆情事件;
(九)其他影响企业信誉的相关情况。
三、其他专项分类要求
(十)进驻各单位内部承揽分包业务的分包商应具有一定的人员规模,原则上企业自有人员数量不少于50人,入库需提供证明材料;
(十一)外协分包商应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满足生产所需的加工设备;
(十二)域外安装类分包商须具备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资质;
(十三)工程类分包须具备与所承揽工程相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以及与所提供的工程业绩相配套的工程质量证明。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 314 室
收件人: 陈源浩 (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方式: 15121022391
报名邮箱: chenyuanhao@zpmc.com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正力3500吨起重机项目—卷筒外协制作加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Z)-ZB2023-10-NT206,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____________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业性质 | |
项目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报名人(签章): | |
备注:1、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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