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就望亭镇项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提升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采购编号:LHZX2020-XC-C-001
二、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望亭镇项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5日之前完工,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金额的5%进行罚款。
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苏州市范围内)。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要求:
(1)按图纸组织改造施工
(2)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如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6)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叁角肆分;
小写:382936.34元。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3、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
2、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注册:
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二)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三)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登录”,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注: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6、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时,需同时提供“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7、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请定期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年6月15日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政府采购办开标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裘晓华 联系电话:0512-66701109
联系地址:苏州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3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833号凯翔广场北楼4008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王佳静、陈浩
联系电话:0512-69223600 传真:0512-66831147
十、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一、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