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机场国内货运村(二期)A栋305房物业项目招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234573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机场国内货运村(二期)A栋305房物业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


序号


招租物业名称


(房号)


招租面积


(m2)


物业


用途


招租底价


(元/月/m2)


第二合同年涨价


(元/月/m2)


租赁


期限


备注


1


国内货运村二期A栋


305房


61.92


办公


66.00
(含管理费10元)


2.00


元/m2*月


2年


不涉及优先权,空置。


备注:一、合同特殊条款:1.如机场当局因租赁区域功能规划或业务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管理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则可终止合同,承租方需配合搬离场地,且出租方、管理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及管理方均有权提前90日书面通知对方无责解除合同。二、以上房源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


三、此物业由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经营及日常维护管理委托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负责。


招租公告


信息期限


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上述物业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每次延长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中选方的确定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拍。


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1.租赁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度的3个月承租费;


2.租赁物业不得部分或整体转租;


3.原租户提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且履约评价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如原租户拖欠承租费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原租户优先承租资格。


4.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出的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的,可酌情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不接受联合承租。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与经营内容符合物业出租用途的要求;


2.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过去三年经营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意向承租方


缴纳投标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为新租户的,需在招租公告截止日当天17:00前,向招租人缴纳人民币三个月承租费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意向承租方为原租户且已缴纳合同租赁保证金的,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者,租赁保证金将于竞标后全额无息退还;如未参与竞标或中标后弃标,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正式开标日前提交下列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均需盖公章):


1.三证合一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


4.投标申请及承诺函原件;


5.投标报价单;


6.过去三年经营生产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


7.招租人要求的其他从事相关业务经营所必要的材料。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23457322,包小姐/陈小姐


业务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大厦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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