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尔沁工业区公租房周边道路延伸建设工程施工(重招)招
金额
70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2019-sz01
预算金额7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沙尔沁工业区公租房周边道路延伸建设工程施工(重招)招标公告
    时间:2019-06-13 00:00:00

    招标编号:NM2019-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沙尔沁工业区公租房周边道路延伸建设工程施工(重招)。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呼开经发[2016]19号)和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投资促进局(呼开投发[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沙尔沁工业区公租房周边道路延伸建设工程施工(重招)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丁香大街延伸工程、沙尔沁中路延伸工程、规划路建设工程,总长度3679.36米,道路总面积为104882.72平方米。其中:丁香大街延伸工程,总长度906.23米,道路面积28999.36平方米;沙尔沁中路延伸工程,总长度1166.03米,道路面积37312.96平方米;规划路建设工程,总长度1607.1米,道路面积38570.4平方米。

    4、招标内容:沙尔沁工业区公租房周边道路延伸建设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6、计划投资额:7000万元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 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 号)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三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 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开户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类型,提供查询网页版截图,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

    (10)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及审核(审核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四楼信息科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人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3、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在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新交易系统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前,应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驻场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 “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及“电子印章”。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联系电话:0471-2207829。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9: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大厦主楼孵化基地719室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15047806073

    招标代理:内蒙古诚佳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家兴小区商业楼18号

    联 系 人:夏丽娟、张晓东

    联系电话:0471-5953775

    电子邮箱:nmgcjx908@163.com

    附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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