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6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bt(zb)-2024-25
预算金额5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太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汇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梦琪135521452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 设备采购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BT(ZB)-2024-2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设备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 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 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565万元;本货物采购项目 提供的服务:供货、运输、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他要求:招标范围:丰台区卢沟 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所需太阳能设备供货,共计: 约2295台;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45日历天,实际供货开始日期以进场计划 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设 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太阳能设 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 理经销商 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450万元以 上的太阳能设备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450万元以 上的太阳能设备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 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具有已完成的单 项合同450万元以上的太阳能设备供货业绩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 项目货物的有效制造商或代理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F座908室(详细地址)持企业有效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入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F座9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F座908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庄子东1号 联系人:尹太长 电 话:010-836940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汇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111号西边10幢4层426室 联系人: 魏梦琪 电 话: 13552145246 电子邮件: 453722964@qq.com 魄梦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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