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byzb[cs]2019005
预算金额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巧琴13960999390
公告正文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对外文化和旅游媒体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BYZB[CS]2019005 作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19-08-01 10:53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乙方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BYZB[CS]2019005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对外文化和旅游媒体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806 广告服务 对外文化和旅游APP平台宣传 1 国内 298000 298000 华人头条 专业
合计: 29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合同签订起至2020年7月30日前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25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技术开发:全年专题页面设计、效果制作、服务器搭建、技术维护等; 5.2 内容维护:全年专题策划,每个月以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片、人物专访、活动报道等方式编排及运营内容; 5.3 图片制作:开机页广告图、新闻推广图、Banner广告图等; 5.4 内容中英双语传播:负责全面维护专题的内容更新,除了日常中文稿件的发布,每个月将指定重要中文稿件翻译成英文进行双语传播,并在对外文化和旅游APP英文站点进行传播推广; 5.5 三端同步宣传:全球40多个国家60多个站点,将“清新福建”专题的相关资讯和内容在APP、PC端以及微信小程序三端同时传播; 5.6 专题置顶:将“清新福建”宣传专题置顶对外文化和旅游APP推荐频道以及旅游频道,内容推广至热点频道; 5.7 对外文化和旅游APP全区域资讯推送:定期将“清新福建”宣传专题相关资讯或内容在对外文化和旅游APP全区域进行推送,内容可强制送达全球所有华人用户,用户点击可跳转至专题界面; 5.8 执行期内半年一次书面小结(含文字、图片),结束时提供全年总结(含文字、图片)包括甲方要求的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形成的材料(含文字、图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验收期次:1次; 验收说明::根据甲方最后认可的方案,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宣传推广任务。乙方需要提交该项目活动的结案报告包括甲方要求的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形成的材料并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7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支付70%的合同款。
2 30 中标人提交完整的结案报告等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余下30%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有关委托事项,经双方协调,服务及合同有效期顺延至甲方验收全部委托事项合格并支付剩余款项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视情况按合同标的10%(人民币30000元)承担违约金。 10.2 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无法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3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间,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标的10%给予赔偿。 10.4乙方提交的相关内容和材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若违反法律规定,则甲方不予支付全部费用。 10.5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乙方: 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白马路中路25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A楼8层
单位负责人: 吴贤德 单位负责人: 黄其旺
委托代理人:
林丽永
委托代理人:
吴巧琴
联系方法: 87671953
联系方法: 1396099939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70007052513628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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