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9.4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gczjpy00432
预算金额149.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柏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公浩13355012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
2.2 项目编号:24GCZJPY0043
2.3 项目概况:本次主要招标内容为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主要包括绿化、铺装道路、校园刷漆、球场改造、外墙刷漆等内容。详细内容、数量界定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
2.5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 招标范围: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主要包含不限于绿化、铺装道路、校园刷漆、球场改造等内容,招标控制价9105450.90元;
二标段: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主要包含东城一中教学楼、餐厅、宿舍等外墙刷漆内容,招标控制价1608254.04元;
三标段: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新校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主要为东城一中女生宿舍、食堂、大礼堂、教学楼等外墙刷漆内容,招标控制价1494983.64元。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LYZF格式)。
4.3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507078189@qq.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平邑县板桥路13号
联系人:柏刚
电  话:13563988077
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方慧景1008、1009
联系人:公浩
电  话:13355012779 、 0539-3120607
8.3 监督部门: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沂市平邑县街道板桥路13号
联系电话:0539-4225536
邮  箱:py_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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