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度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参加国家电网联合资格预审,预审结果有效期详见项目概况。在此期间,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物资类别(预审标段) |
单位 |
预审结果有效期间 |
备注 |
钢管杆 |
吨 |
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
等径水泥杆 |
根 |
|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根 |
|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根 |
|
|
10kV电力电缆 |
千米 |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
低压电力电缆 |
千米 |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 |
套 |
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冷缩式 |
套 |
|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千米 |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
1kV架空绝缘导线 |
千米 |
|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支 |
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
电缆保护管CPVC |
米 |
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
电缆保护管MPP |
米 |
|
|
电缆保护管UPVC |
米 |
|
|
电缆保护管N-HAP |
米 |
|
2.2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货物详细描述
序号 |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
物料描述 |
扩展描述 |
1 |
10kV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AC10kV,YJV,400,3,22,ZA,无阻水 |
|
电力电缆,AC10kV,YJV,120,3,22,ZA,无阻水 |
|
||
电力电缆,AC10kV,YJV,400,3,22,ZC,无阻水 |
|
||
电力电缆,AC10kV,YJV,240,3,22,ZA,无阻水 |
|
||
电力电缆,AC10kV,YJV,70,3,无铠装,ZC,无阻水 |
ZA阻燃 |
||
电力电缆,AC10kV,YJV,400,3,无铠装,ZC,无阻水 |
ZA阻燃 |
||
电力电缆,AC10kV,YJV,240,3,无铠装,ZC,无阻水 |
ZA阻燃 |
||
电力电缆,AC10kV,YJV,120,3,无铠装,ZC,无阻水 |
ZA阻燃 |
||
电力电缆,AC10kV,YJV,70,3,22,ZA,无阻水 |
|
||
2 |
低压电力电缆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16,4芯,ZC,无铠装,普通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35,4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240,4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240/120,4+1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70/35,4+1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120/70,4+1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120,4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185,4芯,ZC,无铠装,普通 |
|
||
低压电力电缆,YJV,铜,70,4芯,ZC,无铠装,普通 |
|
||
3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120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15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18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24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YJ,5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YJ,9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TRJY,35 |
|
||
4 |
1kV架空绝缘导线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120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18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7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15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YJ,12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YJ,7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3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LYJ,16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YJ,16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YJ,3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2.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1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6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2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3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16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RYJ,4.5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TRJY,240 |
|
||
架空绝缘导线,AC1kV,JKTRJY,150 |
|
||
5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 |
10kV电缆终端,3×240,户外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10kV电缆终端,3×12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3×120,户外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1×24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1相 |
||
10kV电缆终端,3×70,户外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3×400,户外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3×40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1×7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1相 |
||
10kV电缆终端,1×40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1相 |
||
10kV电缆终端,3×24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3×7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3相 |
||
10kV电缆终端,1×120,户内终端,预制,铜 |
1套1相 |
||
6 |
钢管杆 |
钢管杆(桩),AC10kV,无,无,Q345,杆,无 |
|
7 |
等径水泥杆 |
等径水泥杆,300mm,6m,12φ12,下 |
对应杆长5.1m,稍径295mm |
8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0m,190mm,I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I |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M |
对应杆长13m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230mm,N |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270mm,O |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焊接组装杆,18m,230mm,N |
|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焊接组装杆,18m,270mm,O |
|
||
9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5m,190mm,M |
配变台成套设备用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5m,190mm,M |
|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230mm,N |
|
||
10 |
电缆保护管MPP |
电缆保护管,MPP,φ200 |
内径200mm,壁厚16mm |
电缆保护管,MPP,φ200 |
公称壁厚27mm,埋地用 |
||
电缆保护管,MPP,φ150 |
内径150mm,壁厚12mm |
||
电缆保护管,MPP,φ150 |
公称壁厚17mm,埋地用 |
||
电缆保护管,MPP,φ175 |
内径175mm,壁厚14mm |
||
电缆保护管,MPP,φ175 |
公称壁厚20mm,埋地用 |
||
11 |
电缆保护管CPVC |
电缆保护管,CPVC,φ50 |
内径50mm,壁厚4mm,光缆保护管 |
电缆保护管,CPVC,φ175 |
内径175mm,壁厚9.5mm,衬管 |
||
电缆保护管,CPVC,φ150 |
内径150mm,壁厚8mm,衬管 |
||
12 |
电缆保护管N-HAP |
电缆保护管,N-HAP,φ175 |
内径175mm,壁厚5mm |
电缆保护管,N-HAP,φ150 |
内径150mm,壁厚4.5mm |
||
13 |
电缆保护管UPVC |
电缆保护管,UPVC,φ32 |
通信七孔管 |
14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XBW-10/70,390,490 |
防雷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5)申请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已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相应品类资质能力核实并取得《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以下简称《核实证明函件》),内容可以明确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可以用《核实证明函件》(复印件)替代。未取得《核实证明函件》,或者《核实证明函件》内容不能明确满足下述资质条件要求的,仍需提供相应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
3.2.1 试验报告资质要求
10kV电力电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型号/结构 |
芯数 |
截面(不小于)mm2 |
铠装/屏蔽 |
阻燃等级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0kV电力电缆 |
YJV |
3 |
400 |
铠装 |
ZA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低压电力电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型号/结构 |
芯数 |
截面(不小于)mm2 |
铠装/屏蔽 |
阻燃等级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低压电力电缆 |
YJV |
≧3 |
240 |
无铠装 |
ZC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绝缘材料 |
导体截面(不小于)mm2 |
导体材料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交联聚乙烯 |
240 |
铜或铝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1kV架空绝缘导线: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绝缘材料 |
导体截面(不小于)mm2 |
导体材料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kV架空绝缘导线 |
交联聚乙烯 |
240 |
铜或铝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电压等级 |
型式 |
芯数 |
截面(不小于)mm2 |
类型 |
材质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7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0kV |
预制式 |
3 |
400 |
户内终端或户外终端 |
铜或铝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钢管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类型 |
电压等级(不小于)kV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4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钢管杆 |
钢管杆 |
10 |
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 |
- |
- |
等径水泥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类型 |
直径mm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9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等径水泥杆 |
等径 |
300或400 |
检测报告 |
- |
-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类型 |
梢径(不小于)mm |
杆长(不小于)米 |
强度等级(不低于)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非预应力 |
230 |
15 |
N |
检测报告 |
- |
-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类型 |
梢径(不小于)mm |
杆长(不小于)米 |
强度等级(不低于)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20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部分预应力 |
190 |
12 |
M |
检测报告 |
- |
- |
电缆保护管MPP: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材质 |
内径(不小于)mm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18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MPP电缆保护管 |
MPP |
200 |
检测报告 |
- |
- |
电缆保护管CPVC: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材质 |
内径(不小于)mm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16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CPVC电缆保护管 |
CPVC |
175 |
检测报告 |
- |
- |
电缆保护管UPVC: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材质 |
内径(不小于)mm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10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UPVC电缆保护管 |
UPVC |
32 |
检测报告 |
- |
- |
电缆保护管N-HAP: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材质 |
内径(不小于)mm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12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N-HAP电缆保护管 |
N-HAP |
175 |
检测报告 |
- |
-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序号 |
项目单位 |
物资类别 |
型号 |
试验报告 |
条件 |
备注 |
19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FXBW-10/70 |
型式试验报告 |
- |
- |
3.2.2 既有业绩要求
大类 |
物资类别(预审标段) |
单位 |
业绩要求 |
|
|
钢管杆 |
钢管杆 |
吨 |
10000 |
|
|
水泥杆 |
等径水泥杆 |
根 |
20000 |
|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
||||
电缆 |
10kV电力电缆 |
千米 |
1000(A级) |
600(B级) |
|
低压电力电缆 |
千米 |
3000(A级) |
1000(B级) |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 |
套 |
10000 |
|
|
导线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千米 |
5000(A级) |
2000(B级) |
|
1kV架空绝缘导线 |
千米 |
|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支 |
150000 |
|
|
电缆保护管 |
电缆保护管CPVC |
米 |
400000 |
|
|
电缆保护管MPP |
|
||||
电缆保护管UPVC |
|
||||
电缆保护管N-HAP |
|
||||
注:有效业绩时间区间为2014~2016年。 |
3.2.3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大类 |
物资类别(预审标段) |
质量认证体系 |
生产许可证(是/否)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钢管杆 |
钢管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剪板机、12米长或两台6米长的折弯机、可处理12米长钢材的火焰自动切割机以及自动焊接设备、9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投标人镀锌可外委,镀锌外委时则应有固定合作方,且钢管杆供应商需提供与镀锌厂签订的镀锌外委合同,外委合同至少应包含镀锌锅的尺寸,年产能,镀锌厂的生产面积等相关内容。镀锌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
超声波探伤仪 |
水泥杆 |
等径水泥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离心机、模具、混凝土搅拌机、蒸汽养护设施(蒸汽管网设施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养护设施需提供现场照片) |
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力学性能试验台、水泥杆力学性能荷载测试仪器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离心机、模具、混凝土搅拌机、蒸汽养护设施(蒸汽管网设施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养护设施需提供现场照片) |
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力学性能试验台、水泥杆力学性能荷载测试仪器 |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离心机、模具、墩头机、张拉机、混凝土搅拌机、蒸汽养护设施(蒸汽管网设施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养护设施需提供现场照片) |
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力学性能试验台、水泥杆力学性能荷载测试仪器 |
|
电缆 |
10kV电力电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是 |
成铠设备、带材绕包设备(电力电缆)、交联生产线(电力电缆) |
电缆截面投影仪、老化箱(热延伸试验设备)、局部放电检测设备(6kV及以上电力电缆) |
低压电力电缆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是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硫化机、泵料机、电子加速器(如外委需有长期合作协议) |
局部放电试验设备、工频电压设备、绝缘电阻测试仪试验设备 |
导线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是 |
绞线机、挤塑机、交联设备 |
耐压设备、老化箱、绝缘电阻测试仪 |
1kV架空绝缘导线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是 |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成型设备或挤包穿伞设备、压接机、芯棒切割机 |
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工频试验成套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 |
电缆保护管 |
电缆保护管CPVC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电缆保护管生产线 |
万能试验机、维卡软化温度试验设备 |
电缆保护管MPP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
电缆保护管UPVC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
电缆保护管N-HAP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4. 统一审核标准
总则(适用于各标段)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关于报告出具机构、试验类型、试验项目等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有试验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对于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的申请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申请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若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试验报告实际出具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的申请人,其业绩以《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所载明的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2.3. 对于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的申请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供货业绩真实可靠,申请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供货业绩的公证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若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供货合同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内容:兹证明XX公司提供的XX《供货合同》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
2.4. 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2.5. 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2.6. 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2.7. 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2.8.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2.9.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有生产许可证记录,不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 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不进行审查。
3.3. 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物资类别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3.4. 关于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录,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
4.2. 申请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有生产试验设备记录,不需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各标段审核标准
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1.2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1.3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电缆型式试验覆盖原则参照《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5《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章节规定:
1.4.1铜质电缆与铝质电缆材质可以相互替代;
1.4.2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铠装复杂程度依次为钢丝铠装、钢带铠装;
1.4.3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非阻燃型产品,高等级阻燃型产品可覆盖低等级阻燃型产品,具体为ZA>ZB>ZC>不阻燃;
1.4.4同结构形式的电缆截面替代标准:大截面可覆盖小截面;
1.4.5芯数替代标准:10kV电力电缆:不同结构(芯数)型式试验报告不可相互替代,但三芯试验报告可以覆盖单芯试验报告。低压电力电缆:多芯可覆盖单芯、单芯不可代替多芯、多芯产品在主导体截面相同的条件下可以相互替代。
1.4.6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检验合格可覆盖聚乙烯、聚氯乙烯。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类别分别计算。
2.2. 10kV电力电缆业绩可以替代低压电力电缆业绩,累计入低压电力电缆业绩数量计算;反之不可。
2.3. 相同电压等级电力电缆,不同截面、材质、芯数产品的业绩可相互替代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10kV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且涵盖本产品类型。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10kV架空绝缘导线、1kV架空绝缘导线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绝缘导线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1.2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1.3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不同型号产品检验项目的替代规则如下:
1.4.1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检验合格可覆盖聚乙烯、聚氯乙烯;
1.4.2导体截面:导线截面仅考虑导体截面积,大截面检验结果可覆盖小截面。钢芯截面积可互相替代(有无钢芯不作为型式试验报告型号要求);
1.4.3导体材料:只须提供铜导体或铝导体检验合格报告的一项即可。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类别合并计算,不区分电压等级、截面、材质、芯数,10kV及1kV架空绝缘导线的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10kV架空绝缘导线、1kV架空绝缘导线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且涵盖本产品类型。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集束绝缘导线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1.2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1.3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不同型号产品检验项目的替代规则如下:
1.4.1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检验合格可覆盖聚乙烯、聚氯乙烯;
1.4.2导体截面:导线截面仅考虑导体截面积,大截面检验结果可覆盖小截面。钢芯截面积可互相替代(有无钢芯不作为型式试验报告型号的要求);
1.4.3导体材料:只须提供铜导体或铝导体检验合格报告的一项即可;
1.4.4芯数替代标准:多芯数的产品,按照大截面可覆盖小截面、多芯可覆盖少芯数原则。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集束绝缘导线类别单独计算。
2.4.2集束绝缘导线不同截面、材质、芯数产品的业绩可相互替代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集束绝缘导线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且涵盖本产品类型。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冷缩)、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1.2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1.3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不同型号产品试验报告和检验项目的替代规则如下:
1.4.1导体截面:150 mm2以下以及240 mm2以上大截面检验结果可覆盖小截面,150 mm2-240 mm2之间任意截面均可
1.4.2导体材质:铜质与铝质可以相互替代;
1.4.3冷缩式和预制式不可相互替代;
1.4.4不同电压等级电缆附件不可相互替代;
1.4.5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接头与电缆终端不可相互替代;
1.4.6终端连接:户内、户外终端可以相互替代;
1.4.7导体芯数:多芯可覆盖单芯,单芯不可覆盖多芯,多芯产品在主导体截面相同的情况下可以相互替代。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类别计算。
2.4.2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各种电压等级、截面、材质、预制冷缩、户内户外产品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电缆附件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钢管杆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提供下表中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若合格证书由下表之外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机构须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且证书附表检验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序号 |
检验机构 |
1 |
电力工业铁塔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2 |
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3 |
国家授权的其他专业检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塔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1.2. 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1.3. 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电压等级应覆盖相应产品,高电压等级可覆盖低电压等级。例如提供220kV钢管杆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即认为合格,但角钢塔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不能替代钢管杆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书。
2. 业绩审核标准
业绩数量按照钢管杆物资类别计算。高电压等级钢管杆产品的业绩可累加到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计算,但角钢塔业绩不能代替钢管杆产品业绩。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钢管杆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等径水泥杆、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1.2. 检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认定计量(CMA)合格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应涵盖被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出具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各类检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检验报告。
1.3. 检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1.4. 检验报告替代原则:检验报告分为非预应力、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和等径水泥杆,三类产品的检验报告不可互相替代。
①等径水泥杆提供直径300或者400的检验报告均可,不区分杆长。
②非预应力、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检验报告区分杆长、梢径和强度,不区分整根杆、分段组装杆(法兰、焊接)。电杆大杆长覆盖小杆长,大梢径覆盖小梢径,高强度等级覆盖低强度等级。
具体示例如下:
检验报告:Zφ190×15×M×G(BY、Y),其中,Z代表锥形水泥杆,φ190代表梢径190mm,15代表电杆长度15m,M代表强度等级M级,G代表非预应力混凝土电杆(BY代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Y代表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例1:Z φ230×18×N×G检验报告可以覆盖Z φ230×15×N×G;
例2:Z φ350×18×T×BF检验报告可以覆盖Z φ350×15×T×BF;
以此类推。
1.5. 检验报告试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GB 4623-2014)、《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 第5部分:环形混泥土电杆》(JC/T 2126.5)和《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Q/GDW11256)等的要求。具体检验项目详见下表。带※的试验项目必须包括,未包括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该申请人参与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
检验报告项目
序号 |
型式检验项目 |
※1 |
表面裂缝 |
※2 |
漏浆 |
3 |
局部碰伤 |
※4 |
内外表面露筋 |
※5 |
内表面混凝土塌落 |
※6 |
蜂窝 |
7 |
麻面、粘皮 |
8 |
接头钢板圈坡口至混凝土端面距离 |
9 |
杆长 |
10 |
壁厚 |
11 |
外径 |
※12 |
保护层厚 |
※13 |
杆段弯曲度 |
※14 |
端部倾斜 |
15 |
预埋件 |
16 |
钢板圈或法兰盘轴线与杆端轴线 |
※17 |
抗裂检验系数(普通混凝土电杆不适用) |
※18 |
承载力 |
※19 |
挠度 |
※20 |
裂缝宽度(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不适用) |
21 |
混凝土抗压强度 |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水泥杆物资类别计算,不区分等径、锥形,各类水泥杆产品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钢管杆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MPP电缆保护管、CPVC电缆保护管、UPVC电缆保护管、N-HAP电缆保护管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
1.2. 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所投电缆保护管产品的材质结构,提供相应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
1.3. 检测(检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 相同材质产品的检测报告可以大口径产品替代小口径产品;相同口径产品不同壁厚的检测报告可以相互替代;不同材质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多孔数可以替代少孔数;埋地用MPP管和非开挖用MPP管的检测报告可以互相替代。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业绩数量按照电缆保护管类别计算,不区分MPP、PVC、CPVC、UPVC、N-HAP等材质、规格,各类电缆保护管产品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电缆保护管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蝶式绝缘子、针式瓷绝缘子、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线路柱式瓷绝缘子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1.2. 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普通型和防雷型的绝缘子型式试验报告均认可。
1.3. 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 型式试验报告认定原则
(1)蝶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标准从高到低排序为ED-1>ED-2>ED-3>ED-4。
(2)针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如:P-6T,120,150, 6代表电压等级,高电压等级可以替代低电压等级;120代表瓷件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150代表爬距,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3)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型号解读和替代原则:
举例(U70BP/146D,280,450)U代表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70代表瓷绝缘子的机械强度等级,数字大的可以替代数字小的;B代表球窝连接,C代表槽形连接, B、C不可以互相替代;P代表大爬距-防污闪, BP可以替代B;146代表结构高度的尺寸,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D代表盘形双伞(T代表三伞,未标记代表标准型),伞形结构可以相互替代;280代表盘径尺寸,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450代表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4)线路柱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型号解读和具体替代原则:
举例(R5ET105L,125,283,360)R代表线路柱式;5代表弯曲负荷,大负荷替代小负荷(如R12.5>R8>R5);E代表金属附件的外胶装型;T代表顶部绑扎型式,C代表直立安装的顶部线夹型,H代表水平安装的顶部线夹型,T型C型H型可以互相替代;105代表雷电冲击电压kV,电压等级高的可替代低的;L代表较长爬电距离,N代表标准爬电距离,L可以替代N;125代表公称直径mm,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 283代表公称结构高度mm,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360代表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瓷绝缘子业绩数量按照蝶式绝缘子、针式瓷绝缘子、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线路柱式瓷绝缘子物资类别分别计算,不同类别瓷绝缘子业绩不可互相替代。高电压等级同类别瓷绝缘子业绩可替代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累加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瓷绝缘子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分标统一审核标准
1.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1. 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1.2. 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普通型和防雷型的绝缘子型式试验报告均认可。
1.3. 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
1.4. 型式试验报告认定原则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具有FXBW10/70型号的复合绝缘子型式试验报告。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FPQ与FZS不可以互相替代。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型号解读和具体替代原则:
举例(FPQ-10/5,285,450)FPQ代表复合针式防污型;10代表额定电压等级;5代表弯曲破坏负荷,大负荷可以替代小负荷;285代表公称结构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450代表最小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举例(FZS-10/5,252,400)FZS代表复合柱式;10代表额定电压等级;5代表弯曲破坏负荷,大负荷可以替代小负荷;252代表公称结构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400代表最小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2. 业绩审核标准
2.1. 复合绝缘子业绩数量按照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含针式复合绝缘子)物资类别合并计算。高电压等级业绩同类复合绝缘子业绩可替代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累加计算。
3.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3.1. 复合绝缘子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4.1.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5.1.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度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盖章报名表、可编辑版报名表及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一起发至tabjsh@163.com、hatasun@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申请人全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度配网资格预审报名表,两个邮箱同时发)。报名表格式见资格预审公告附表1。
资格预审文件将通过邮件发至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报名现场(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辅楼1层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窗口)或通过传真方式领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资格预审报名表是取得资格预审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递交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应将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报名表(复印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单独提交。未提交报名表或者提交的报名表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参与同一物资类别不同省公司资格预审项目的需在不同省公司分别报名。申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履行资格预审报名手续,但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标明参与本省公司资格预审的,未报名的申请无效,不进入该省公司相关评审流程。
6.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按货物类别发售,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资格预审文件费可按省公司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预审标段,确保资格预审文件费在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招标代理机构最迟不晚于2017年9月27日将资格预审文件发至申请人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内。
户名: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501623600000019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
税号:9131010873746810XP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新概念大厦辅楼309室
电话:021-51531406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开票信息给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否则无法开票。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邮箱:shdlwzcw@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之前批次已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且无变化,不要重复提供。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税号 |
地址及电话 |
银行及账号 |
举例 |
** |
** |
** |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7.2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采用联合集中审核形式,按物资类别不同,分别在不同地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017年10月9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在递交地址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请申请人注意按规定的递交地址和时间递交申请文件。
钢管杆、水泥杆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
联系方式:0531-80123925/80123915
电缆、导线、电缆附件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招标楼五楼开标大厅
联系方式:025-81022017
电缆、导线、电缆附件类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拟参加资格预审的各个省公司分别报名,并登录统一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在线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1)注册和报名:申请人如已在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注册成功的,无需注册,其余申请人须首先完成“网上服务大厅”会员注册工作,方可进行报名。
申请人需同时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报名,以及在拟参加的对应各省公司完成报名手续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方视为报名成功,两者缺一不可,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
申请人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通用)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没有的请按照“网上服务大厅”相关要求尽快办理。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申请失败,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在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登陆“网上服务大厅”的“资格预审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电子版为准,须制作成带有签章的双层PDF文件,申请人未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或未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初审不合格事项通知及反馈:将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资格预审模块”向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发放不合格事项,请申请人及时登陆查看并反馈意见。
注册、报名、在线填报信息、初审不合格事项查看及反馈、双层PDF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手册详见“网上服务大厅”相关公告内容。
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58号(宋城对面)杭州悦溪山庄
联系方式:0571-51213001
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类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拟参加资格预审的各个省公司分别报名,并登录统一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在线响应。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登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采购中心(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首页左边底部-省内交易平台下拉框-浙江电力采购中心)进行免费注册,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该平台在线完成相应申请预审标段的《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响应,若因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按时完成《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响应而影响后期评审,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二维码在线制作。本次采用扫描二维码方式接收绝缘子、保护管类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在完成《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在线响应后,通过平台在线生成相应的二维码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起递交至指定地点,供现场扫描。因申请人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递交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维码制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浙江电力采购中心”-首页【下载专区】中的《用户操作手册_资格预审功能(供应商版)v1.0》。
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71-51214805、51214807。
(3)申请人在线响应《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时,必须使用电子钥匙进行加密,如果已有国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电子钥匙的可以在“浙江电力采购中心”通用,如果没有请根据“浙江电力采购中心”要求尽快办理并进行安装。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申请失败,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电子钥匙办理地址:http://service.utcsoft.com/utcis/submitinfo/guowanghome.do
7.3报名参加同一物资类别多个省公司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需针对每个省公司分别制作申请文件,仅需制作一套完整的申请文件,并标明参与预审的省公司范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电子版之间或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5供应商资格预审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7.6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辅楼315室
邮编:200235
业务联系人:江天博(021-51195528)、孙骞搴(021-51195512)、葛长宏(021-51195511)
财务联系人:殷春来
报名回执联系人:黄朦葶、李国斌(021-51195529)
报名回执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传真领取。
报名回执领取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辅楼一层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窗口
传真:021-51195577
电子邮件:tabjsh@163.com、hatasun@163.com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10.其他事项
10.1对于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有效《核实证明函件》的申请人,函件内容可以明确满足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可以用《核实证明函件》替代。
10.2对于《核实证明函件》内容不能明确满足此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需按10.6条清单相应要求提供补充支撑证明材料。请申请人仔细核对《核实证明函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资质要求的差异,如电缆类生产许可证信息、试验报告信息等,是否完全涵盖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0.3对于未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有效《核实证明函件》的申请人,须按10.6条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支撑证明材料。
10.4申请人提供的《核实证明函件》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有效期截止时间应不早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5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附表: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以下简称“收集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改变表格格式。该附表编制完成后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折叠装订到纸质申请文件中,或采用其他合适方式打印后加盖公章并入申请文件。每个申请人在按照表单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支撑材料对应页码。在U盘和光盘中,分别单独存储可编辑版本、不可编辑版本。申请人务必确保收集表中信息准确,内容格式按照示例填写,且数据与支撑材料一致。如支撑材料与收集表信息经评定不一致,评审委员会有权在评审中对申请人的“收集表”进行修改,并予以记录。未提供《核实证明函件》的申请人,业绩以单个合同为单位在收集表附表2 “产品业绩”中依合同签订日期顺序填写,并与支撑材料一一对应。电缆、导线、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类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按照本公告7.2条要求登录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响应,“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以相应信息系统平台内部署的为准。
10.6支撑证明材料清单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涉及更名的应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均为申请人;不认可的业绩有(包括但不限于):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未取得《核实证明函件》的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否则不予认可。
(5)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详见专用资质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检验报告试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7)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8)试验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9)申请人须具申请投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供高级职称人员、设计研发人员、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花名册、证书等凭证。设计研发相关的图纸等,以及软件管理、设计研发使用的软件清单等。获得专利情况、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产品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以及参与的重大项目合同或证书。
(10)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017年9月
附表1: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表
国网上海市电力2017年度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 资格预审报名表 招标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请报名单位将参与的所有预审标段填写一份报名表!
预审标段 |
是否参与 (是/否)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注:请报名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将不被认可。
报名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时间:____年 月 日
以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兹确认上述资格预审报名手续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章):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本表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单独密封提交,作为资格预审报名依据;未提交本表或者提交的表单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附件: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