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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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4718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718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已由廊坊市水利局以廊水政[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清河北岸灌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安县清河北岸灌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治理工程范围为苏桥闸~渠沟闸段,治理长度为13.3km,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岸坡防护、修建跌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牤牛河苏桥闸至渠沟闸段进行河道清淤、岸坡防护、修建跌水。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最高限价:1409.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6 09:00至2023-04-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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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廊坊市固安县牤牛河河道治理工程(苏桥闸~渠沟闸段)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3.2.11评审依据:2.全国水利2022预算定额冀水规计【2019】112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河北省2013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3.价格依据《廊坊造价管理与信息》2022年第2期永清县材料指导价格及当地现行市场价格。 变更为: 2.依据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发改委冀水规(2019)112号文颁发的《河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年水利部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2002年水利部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河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办水总【2016】132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水规【2016】163号文“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函【2019】448号文)计算。 3.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廊坊市造价站2023年第1期发布的《造价管理与信息》固安县材料指导价格及当前市场价格。 4.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其他规范和依据、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