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湖南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和省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雨花区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湘水办【2018】24号)和《关于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方式的通知》(节水管便函【2019】38号)的要求,对标对表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以下达标建设任务:
从理顺节水管理体系、健全水价杠杆机制、完善节水制度建设、推行重点领域节水、加大载体创建力度、加强节水教育宣传等6个方面。
二、相关标准:
1.1.服务范围:根据《长沙市雨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需到现场考察踏勘,收集、整理并分析相关数据及资料,并对工业节水项目、自来水供水管
网、农业节水灌溉项目等指标进行节水达标复核验算并提出具体要求或意见。
2.服务内容:长沙市雨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和自评估报告编制;评估佐证资料整理汇编;节水载体建设等。
3.服务方式:通过现状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创建工作自评估与总结报告,支撑材料整理汇编、完善、复核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省水利厅
技术评估验收相应备检工作和水利部复核工作。
三、技术规格:
具体工作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工作情况
单价
(万元)
数量
单位
总价
(万元)
1
现场调查、整理、分析、归类支撑材料,汇编节水社会申报卷、必备条件、赋分指标资料
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针对节水制度、水价机制、用水定额管理、用水量、管网漏损率进行现场调查、计算、分析、优化和编制等,并结合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供水公司、教育局、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文件、方案、数据等资料,依照考核要求及节水载体建设成果,编制成节水社会申报卷、必备条件和赋分指标成果汇总材料
8
1

8
2
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对重点用水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制订实施方案、督促企业成立节水型企业领导小组,编制节水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督促企业落实制度执行,补充安装节水设施(水表,节水阀、洗涤龙头、水箱等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宣传(户外高清海报、横幅立展、节水标识标牌、制度上墙、节水知识讲座等),进行水平衡测试并编制报告,编制节水型企业申请报告书。计划完成5家重点用水企业的建设,达到节水型企业创建比例≥40%
5
5

25
3
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对区级机关和区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制订实施方案、督促公共机构成立节水型公共机构领导小组,编制节水型公共机构管理制度文件,督促公共机构落实制度执行,补充安装节水设施(水表,节水阀、洗涤龙头、水箱等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宣传(户外高清海报、横幅立展、节水标识标牌、制度上墙、节水知识讲座等),进行水平衡测试并编制报告,编制节水型公共机构申请报告书。计划完成44家公共机构和1家学校的节水创建,达到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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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2
4
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
对我区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居民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制订实施方案、督促居民小区成立节水型公共机构领导小组,编制节水型居民小区管理制度文件,督促居民小区落实制度执行,督促完善节水设施(节水阀、节水龙头、水箱等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宣传(户外高清海报、横幅立展、节水标识标牌、制度上墙等),编制节水型居民小区申请报告书。计划完成11个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建设,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比例≥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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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再生水建设
铺设管道、建设一个加水点,1块水表,远程监控平台,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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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节水意识调查和节水宣传活动
1)开展节水意识调查(600份),编制节水意识调查报告;
2)开展4场节水宣传活动:进学校、机关单位、小区、广场(500套定制环保袋、500套节水文创产品【定制】+500张节水科普彩页)
6
1

6
7
节水型社会宣传片
约6分钟左右的我区节水型社会成果汇报宣传片(包括脚本、分镜设计、现场取景、剪辑和配音等)
5
1

5
8
现场验收迎检工作
节水型社会现场资料核查、现场迎检和验收等事宜;根据专家要求修改和补充验收材料、打印胶装等
2
1

2
项目总预算(万元)
1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省厅下达验收申请前提交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资料,并申报验收;协助业主迎接湖南省水利厅验收,组织评审会议、申报评审;协助业主迎接水利部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验收复核工作等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3.服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区域内。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创建工作自评估与总结报告
(1)节水载体建设
针对长沙市雨花区当前需要创建的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提供技术指导,强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阶段现场检查内容的建设力度,结合工
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自评估报告编制
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逐项指标开展达标建设自评估,包括必备条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自评分情况。
(3)案例分析报告编制
挖掘建设亮点、突出地方特色,总结长沙市雨花区达标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分析达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推进县域达标建设工作的建议。
(4)支撑材料整理汇编
 a 支撑材料初步汇编
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中11类20项指标,逐项指标分析梳理所需关键数据、材料以及支撑性文件,明确相应的证明材料、举证材料、痕迹材料等,提出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清单,基于长沙市雨花区现状工作基础和条件,收集现有的材料、文件和有数据等,初步完成支撑材料的汇编工作,涉及每项必备条件和各项指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完成
情况说明、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等主要内容。
b 支撑材料完善
针对问题指标,深入分析标准,提出解决方案,对应相关责任单位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指导各责任单位完成相关问题指标的创建工作,补齐问题指标的缺失材料,包括各
项指标的基本情况说明、完成情况说明、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相关支撑材料附件等,完善支撑体系,完善汇编成果。
二、质量保证
成交人对标《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编制《长沙市雨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报告》,逐项指标开展达标建设自评估,包括必备条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自
评分情况,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针对省水利厅技术评估与验收工作做好相应备检工作,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和水利部复核验收。
六、验收标准:
湖南省省水利厅将于10月底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省级审核和验收,然后由省水利厅报送水利部复核。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全部服务结束,由成交人提交长沙市雨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自评估与总结报告电子档和纸质档(申报材料)给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由长沙市雨花区农业
农村局提交给省水利厅或者水利部验收并合格后,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办理结算,按实际结算金额凭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全额付款。
2.成交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在服务过程中对涉及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3.所有参与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4.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5.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项目所需的材料费、咨询费、审查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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