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绍兴-柯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一分部-零星机械工程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22100001185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2210000118538报名截止: 2024-02-23 18:00:00


浙江-绍兴-柯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一分部-零星机械工程-招标采购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零星机械租赁分包工程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基本情况

1

招标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柯诸高速公路工程TJ04标段项目一分部

3

分包工程名称

零星机械租赁

4

建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

5

建筑规模

4.06km

6

结构类型

公路工程

7

概算金额(含税)

人民币:400万元

8

招标范围

零星机械租赁工程分包工程,具体以中标单位签订的具体分包合同为准

9

工程的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4年1月30日 至2025年3月30日

10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2

价格形式

R固定综合单价 □费率下浮(含定额基价下浮) □清单内固定综合单价+清单外费率下浮 □固定总价 □其他(请勾选)

13

付款方式(暂定,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80%


14

投标保证金
R无,投标承诺书,模板附件7
□有,云筑网线上缴纳,金额:元(大写:)

16

招标品牌

R无品牌要求;

□有品牌要求:

17

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娅 电话:18684265926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机械租赁资质。

4、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

6、投标人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7、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

9、投标人所供应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材料投标样品清单。(若有)

序号

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材质、性能等要求

备注

1

/



以上所需样品递交地点:/ 。

10、投标人需上传近三年的类似工程合同业绩。

11、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且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及实地考察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不予审核通过的情形

1、分供单位被股份列入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

2、分包单位年均劳动力和施工分包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求,在以往合作中造成一级节点工期延误15—30天的,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安全管理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且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安排的。

3、分包单位在本次或以往投标过程中有围标或串标行为的。(涉嫌围标串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关联;2、IP地址相同;3、法人相同等)

4、分包单位在本年度内发生2人以上的讨薪、上访、闹事等恶性事件一次的。

5、分包单位有低价中标中途调价或组织不力中途退场现象的。

6、分包单位在一个年度内被业主方、监理方投诉2次及以上(投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投诉、会议投诉、微信工作群投诉、电话投诉等)。

7、分包单位或实际负责人在中建股份范围内或省、市信用平台有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8、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的;由于分包商原因,有3个项目完工未结算的。

9、发生相关诉讼且未积极配合解决的、发生群体上访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围堵项目部或公司的。

10、主要材料样品不符合招标人要求。

11、其他不符合上述投标资格要求的情形。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工作日。

4、费用免责:投标人在为本次招标所进行的现场考察、事实调查和标书编制等

一切活动中引起的费用开支和法律事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

概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及格式

1、报名文件内容及顺序

附件

附件名称

1

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

3

企业资质证书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企业纳税人证明资料

6

近三年业绩汇总表

7

投标承诺书

8

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附件中1-7为必传,所上传资料须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与招标人有合同记录且无不良行为的,可不要求上传附件)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格式:详见附件文件格式。请严格按照清单编号顺序命名并上传PDF格式文件(可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只接收PDF扫描件,不接受 word 版资料;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资料。

3、资格审查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云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完成上述资格审核资料上传,逾期无效,无需寄送纸质版。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无息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不合规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招标人审定,有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的。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条款签订合同的。

(6)违反廉政承诺内容或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的。

七、发布标书时间

1、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法人授权委托书

表格编号

CSCEC-WZ-HN003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工程对涉及投标报价,物资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物资结算等业务进行签字确认,由在上述授权范围签字的所有文书,我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代理期限为前述代理人对上述业务发生第一次签字确认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完成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按指纹):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体现聘用企业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附件2: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3: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5:企业纳税人证明资料

企业纳税人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6业绩汇总表

2021-2023年业绩汇总表

序号

合作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是否属于中建系统

合同额

合同

签订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7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对贵单位 项目 工程的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从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我方负责。

五、我单位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情形,若被查出,贵方可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由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单位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贵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组织实施。

七、我单位关于以上事项的承诺有效期为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60日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