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炯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权147575853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山人防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23〕1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塔山人防改造项目结合绍兴古城改造和保护利用,主要对鲁迅故里——塔山——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段早期人防工程、周边出入人防口部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陈列布展,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安费约8625万元(最终以经审批后的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251.86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约89.30万元,监理费约92.21万元,招标代理费约20.86万元,造价咨询费约49.49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四个方面:

1)项目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设计管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比选、特殊消防技术咨询等);⑤现场管理;⑥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⑧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审计。⑨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2)工程监理:①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⑤配合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审计;⑥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3)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项目的工程、服务、材料、设备、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4)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②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的各项工程变更及工程造价费用等方面的控制;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⑤负责对全过程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当月(期)审计报告;⑥承包方或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书面意见;⑦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书面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⑪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财务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并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⑫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⑬管线迁移、绿化迁移、拆迁合同签订、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⑭核定工程结算或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⑮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绿化迁改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⑯施工工程结算初审,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书面、电子);⑰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电子档案(如有);⑱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决算审计结束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以下3.1.1 、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或工程管理类专业),且无在监工程(包含无任何在建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担任总项目负责人岗位)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之一的,且无在监工程。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无在监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处于重组或更名期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社保予以认可。

说明: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兼任工程监理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负责人,但可以兼任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总监由联合体中监理业务负责单位指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由联合体中造价咨询业务负责单位指派招标代理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招标代理业务负责单位指派

3、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④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工程在20240108 8:30 时至20240112 17:00时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3176716684@qq.com邮箱内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④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社保证明、⑤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401189:009:30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指定开标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或者EMS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4 011893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指定开标室(联系人:周权,电话14757585397),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6.5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01189:30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指定开标室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石家池沿129号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联系人:                           人:    周权、赵国富    

 话:    15869371573                   话:    14757585397、13735362133     

 

投诉质疑受理单位 中共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石家池沿129号   

联系人: 梁红雨    

联系电话: 0575-85156250 

                        绍兴市国防动员办

                                            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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