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26
预算金额7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先生0379-63333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26
2、项目名称:2023年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68,000.00元
最高限价:76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3)0035号 2023年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768000 768000
76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3年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总面积1.6万亩,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区大口镇,涉及11个行政村。项目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包括地形图航拍)及预算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协助业主做好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相关工作、项目招标标段划分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以上资料须提供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参与工程验收、竣工图测绘、配合业主完成上图入库、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配合业主上报相关项目技术方案等技术服务。
5.2包(标段)划分:1个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工作;
5.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7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7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要求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要求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10楼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9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石先生(八部)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八部)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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