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运营四分公司2024年各专业人员能力评估采购项目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础信息
项目编号
Y4240164项目名称
运营四分公司2024年各专业人员能力评估采购类别
服务采购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项目联系人
许工所属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报名截止日期
2024-11-15 16:00报价截止日期
暂无内容~联系电话
57356051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地铁运营四分公司香江北路车辆段综合楼一层会议室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利用科学方法分析人员能力影响因素,并分析现有人员培养的现状。通过人员能力评估确定公司人员能力水平,确定人员能力短板,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以期提升人员能力培养效果,增强专业人员能力,为地铁运营安全提供科学支撑。(二)项目需求及内容:本项目评估公司所辖典型线路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乘务、检修、站务等)人员的能力评估,包括事故影响因素人因分析、人员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人员能力评估及对策建议等。(三)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四)验收标准:供应商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完成各专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告。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1.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0月1日(含)至 2024年 9 月30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服务类业绩至少三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日期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类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清晰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1)通过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查询,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变更记录
项目编号
Y4240164项目名称
运营四分公司2024年各专业人员能力评估采购类别
服务采购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项目联系人
许工所属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报名截止日期
2024-11-15 16:00报价截止日期
暂无内容~联系电话
57356051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地铁运营四分公司香江北路车辆段综合楼一层会议室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利用科学方法分析人员能力影响因素,并分析现有人员培养的现状。通过人员能力评估确定公司人员能力水平,确定人员能力短板,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以期提升人员能力培养效果,增强专业人员能力,为地铁运营安全提供科学支撑。(二)项目需求及内容:本项目评估公司所辖典型线路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乘务、检修、站务等)人员的能力评估,包括事故影响因素人因分析、人员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人员能力评估及对策建议等。(三)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四)验收标准:供应商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完成各专业人员能力评估报告。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1.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0月1日(含)至 2024年 9 月30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服务类业绩至少三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日期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类高级职称5年以上,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清晰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1)通过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查询,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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