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3323
预算金额62.8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第三医院
招标联系人-0415-258074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迟方0415-31695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3323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8,000.00
最高限价(元):785
采购需求:查看
最高限价:人民币785元/吨
采购粒煤800吨,因采购人场地受限,需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清渣服务,并按国家环保要求处置(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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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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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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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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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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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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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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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碳(FC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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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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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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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基灰分(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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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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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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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基全硫(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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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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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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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基高位发热量(Qgr,ad),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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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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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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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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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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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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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干燥基氢(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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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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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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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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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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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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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水分(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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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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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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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渣特征(CRC),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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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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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在2024年供暖期内分批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数量,48小时内送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故障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第三医院
地 址:
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联系方式:0415-2580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0415-3169545
邮箱地址:lnhj123456@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1100000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方
电 话:0415-316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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