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库消防车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htcg-2023-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翔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圆汇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君137395356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库消防车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TCG-2023-010
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库消防车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9904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6.9904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中卫市。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战勤保障库消防车库一座,占地面积1081.89平方米,内设消防车车库10间、装备维修配件间5间,室外硬化场地395.92平方米,硬化道路1768.27平方米,配套给排水、配电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街(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街(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30时(北京时间)将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及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314456957@qq.com)邮箱进行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磋商文件领取人:吴君,联系电话:13739535644。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李翔 0955-707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圆汇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25楼            
联系方式:吴君 13739535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君
电 话:  137395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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