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544 | 项目名称 | R19016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544001001 | 标段名称 | 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电力设计、采购、施工) |
工程类型 |
R19016地块项目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
(电力设计、采购、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19016地块项目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电力设计、采购、施工)(二次)以通开发行审【2019】129号、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远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电力设计、采购、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址在经四路东、怡和路南、经五路西、同仁路北。总建筑面积5726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09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1756平方米;其中住宅351898平方米,商业15001平方米,精品菜市场5007平方米,配套用房9014平方米,普通地下室149185平方米,人防地下室42571平方米。投资估算约5600万元。本期新建住宅楼43栋,居民3124户,小高层10栋,高层33栋,其中2栋(2层)、1栋(3层)公建为社区服务、治安联防、消控中心、邮政服务、电梯、消防、地下车库、物业、商业、菜市场等。
2.2招标范围:
供配电设计、 设备采购及施工(包含外线,公变,专变)。施工范围为1、外线部分:进线电源电至公变变电所的设备及安装、电缆及敷设,含电缆通道施工,外线电缆敷设,电缆试验,外线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基础及接地,防火封堵等。2、公变部分:开闭所至供电公司的居民电表计量装置的采购安装和电缆采购敷设,包含红线内地上排管通道管材及土建施工。3、专变部分:设备采购安装及电缆敷设,包含通道、土建工程等。变电站除主体土建及门窗由招标人施工,其余均由中标人完成。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验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工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配合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2.4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中标人应保证在施工工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电力行业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允许具备不同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的资格要求:
(1)牵头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成员单位电力行业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工程师。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职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7)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后审在开标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人民币25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信息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远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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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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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0513-890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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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0513-85518108 |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