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毕店镇柿园村安置点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3.4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163
预算金额153.48万元
招标公司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郝身博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萨0377-608889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毕店镇柿园村安置点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163 | |||||||||||||||
2、项目名称: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毕店镇柿园村安置点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34,898.26元 | |||||||||||||||
最高限价:1534898.2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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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毕店镇柿园村安置点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毕店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服务中心的土建及装饰、水电安装,室外排水、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服务中心为砖混结构,檐高7.4米,建筑面积551.49 平方米。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以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须应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重大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唐财购[2021]18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3.5)(3.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投标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做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 | |||||||||||||||
3.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诚信库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系统互认共享、CA数字证书互认共享。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加密版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逾期上传交易系统或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自行提前做好所有相关准备工作,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因网络等问题造成无法及时解密、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附件:操作手册在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毕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唐河县毕店镇 | |||||||||||||||
联系人:郝身博 | |||||||||||||||
联系方式:132137891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 | |||||||||||||||
联系人:白萨 | |||||||||||||||
联系方式:0377-608889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白萨 | |||||||||||||||
联系方式:1520380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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