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传真:0572-5137686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传真:0572-5137686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万套沙发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康八路1号(浙江众邦家居有限公司内) | 安吉思骐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吉思骐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康八路1号(浙江众邦家居有限公司内),主要从事沙发的销售。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企业拟投资620万元,租赁浙江众邦家居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厂房共10层,本项目租赁5-6层生产车间)组织生产,总建筑面积约6650平方米,购置缝纫机、电剪刀等设备,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5万套沙发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木工粉尘:本项目拟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加强车间封闭,处理后的粉尘和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胶废气:本项目喷胶、粘合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喷胶房中,且在喷胶台上方设置集气罩,要求企业在喷胶房进行整体抽风,生产时车间必须与车间外区域进行隔离,人员及物流进出口(仅设置一个进出口)在非必要情况下也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使喷胶房整体处于相对密闭状态,因此车间密闭性良好,仅在开关门时会有少量废气逸散,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后,纳管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3、噪声 (1)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2)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铰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3)大型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应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4)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5)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应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6)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在厂区将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各类废物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综上所述,只要企业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加强管理,及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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