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05日 17: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17: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供应商登陆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翠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9189957 | ||
采购单位 |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奎苏村三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9993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世信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可园小区5#-1-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79189957 |
项目概况
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C-2024-019KSZ
项目名称: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550702.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奎苏镇南湾村村委会驻地门前铺设人行道、路缘石及配套设施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0天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自治区外企业须提供在新疆工程建设 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且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中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 员、安全员必须在进疆册中
(5)具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有效的账务报告,成立不满足年限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页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
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
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奎苏村三组
联系方式:1829993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世信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可园小区5#-1-2204
联系方式:1377918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翠玲
电 话:13779189957
附件信息:
7.4文件-巴里坤县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pdf
409.8K
奎苏镇南湾村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_招标书7.3.rar
3.2M
南湾施工图.zip
2.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