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7.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857-363091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招标人: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项目名称)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纳雍县;
2.建设规模: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合同暂估总价为107.4万元;
3.计划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竞谈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及甲方或设计单位要求更改或增减的全部实施内容;
5.承包方式:本次招标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验收通过,包资料。注: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及再分包;
6.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7.工程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坪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若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
4.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楼经营部领取(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6楼)。
五、疑问回复时限
1.疑问回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于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止,地点: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6楼);
2.逾期未接到投标公司回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到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承诺
1.如未严格按照竣工日期完工,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
2.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并更换施工班组。
3.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宜造成的一切不良因素及所有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纠纷矛盾,均由投标人自行协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6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857-36309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为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招标人: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
1.名 称: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 址:纳雍县珙桐欣苑F6栋6楼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 话:0857-3630912
(二)项目名称: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三)建设地点:纳雍县。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等;
(二)出资比例:100%;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付款期限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竞谈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及甲方或设计单位要求更改或增减的全部实施内容;
(二)计划工期:开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三)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五)安全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工程保险,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坪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若在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的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公司,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
(二)技术人员:
中标企业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到位,并满足施工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使用银行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递交地点: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及账户:
银行转账
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向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时,须在“用途”处备注工程名称),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
账户名称: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四路信用社
单位账号:2811010401201100031996
六、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形式:
使用银行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递交地点: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
(二)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及账户:
银行转账
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后5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到期未到账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账户名称: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四路信用社
单位账号:2811010401201100031996
八、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附后的《附件2: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控制价》清单单价整体下浮形式,最终结算按实际收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下浮后单价结算,报价时按劳务控制价清单单价整体下浮(如:1%、2%、3%....下浮),若所填写的下浮率不下浮或不按整数下浮的视为无效报价。工程资料由投标方实施,如因投标方资料不完整或无法及时跟进造成损失,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招标人确认的最高限价进行三轮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招标人给出的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招标的原则
本次投标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
十、投标领导小组
参加本次投标的由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5人以上的投标领导小组。
十一、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企业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按项目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进行赔偿招标方。
十二、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人宣读本次招标须知。
(二)验证
1.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验证;
3.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次投标,需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4.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证明(须备注工程名称);
通过验证的企业数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招标继续进行。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三轮报价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并在所有签字部位盖章或按手印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最低报价相同时,招标人将对最低报价单位再进行一轮报价来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
(四)确定中标企业
由招标小组根据“价廉质优”的原则,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并确认后,确定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企业。
十三、其他事宜
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投标价格、施工工期、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要求等内容,如未严格按照竣工工期完工及中途停工的(注:因建设单位原因或招标人原因引起停工的投标人不予承担),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且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分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宜造成的一切不良因素,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投标的结果是签订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施工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投标解释权归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报价单.doc
附件2:纳雍县第三中学校园环境维修改造项目地坪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控制价.xlsx
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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