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莆田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9号)要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开展2024年莆田市生态样地监测服务。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就2024年莆田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以最低价45万元作为最高限价的确定为最终成交机构。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4年莆田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参考《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及生态质量地面监测APP下发具体任务内容,监测任务收悉后,项目组开展前期动员会,对《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对数据采集软件与采集内容开展培训学习,并编制监测方案,后续工作安排为开展现场踏勘、预设样地筛选、开展相应样地监测、监测数据审查、监测成果汇编及成果提交。
(一)样地地点
莆田市需开展监测的生态样地有15个,即城乡5个,森林3个,海洋2个、水体5个,样地分布中心点位见表1,位置附图1所示。
表1 2024年莆田市需开展生态监测中心点选址信息
(二)监测内容
2024年莆田市生态样地监测具体指标如下表2所示。
表2 2024年莆田市需开展生态监测样地具体指标
(三)监测方法
根据《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等导则或技术标准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监测方法。调查方法详见《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2024)》。
(四)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于10月启动生态样地监测调查计划,月份调查计划安排见表3。
表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表
三、成果提交
监测数据原则上通过 APP现场填报,同时在纸质版上进行记录。监测数据提交后,监测单位应建立数据审核程序,全面细致地审核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可疑、缺漏数据应及时补录。监测单位完成数据审核后,将所有与监测过程有关的记录、数据和文件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存档,并进行备份。中标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我局同意,中标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我局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配备不少于3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
3、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五、验收方式
项目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核。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1、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违约,或中标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超过20天的,应赔付履约保证金;不能交付、不能完成合同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方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如通报批评),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
2、本合同包所有服务及要求,都必须由中标方自己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体现费用清单、总价、报价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陈力 电话:0594-2687198
一、项目情况
2024年莆田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参考《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及生态质量地面监测APP下发具体任务内容,监测任务收悉后,项目组开展前期动员会,对《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对数据采集软件与采集内容开展培训学习,并编制监测方案,后续工作安排为开展现场踏勘、预设样地筛选、开展相应样地监测、监测数据审查、监测成果汇编及成果提交。
(一)样地地点
莆田市需开展监测的生态样地有15个,即城乡5个,森林3个,海洋2个、水体5个,样地分布中心点位见表1,位置附图1所示。
表1 2024年莆田市需开展生态监测中心点选址信息
编号 | 地级市 | 县区 | 类型 | 经度(°) | 纬度(°) | 样地属性 |
1 | 莆田市 | 仙游县 | 森林 | 118.6968 | 25.2877 | 新样地 |
2 | 莆田市 | 涵江区 | 森林 | 119.1007 | 25.5631 | 新样地 |
3 | 莆田市 | 涵江区 | 森林 | 118.9447 | 25.7451 | 新样地 |
4 | 莆田市 | 仙游县 | 城乡 | 118.6802 | 25.3701 | 新样地 |
5 | 莆田市 | 荔城区 | 城乡 | 118.9998 | 25.4324 | 新样地 |
6 | 莆田市 | 涵江区 | 城乡 | 119.1305 | 25.5054 | 新增城乡样地 |
7 | 莆田市 | 荔城区 | 城乡 | 119.2054 | 25.3214 | 新增城乡样地 |
8 | 莆田市 | 秀屿区 | 城乡 | 119.0891 | 25.2612 | 新增城乡样地 |
9 | 莆田市 | 涵江区 | 水体 | 119.1203 | 25.4095 | 水环境监测点 |
10 | 莆田市 | 城厢区 | 水体 | 118.8767 | 25.3714 | 水环境监测点 |
11 | 莆田市 | 涵江区 | 水体 | 119.1997 | 25.4933 | 水环境监测点 |
12 | 莆田市 | 仙游县 | 水体 | 118.5421 | 25.4825 | 水环境监测点 |
13 | 莆田市 | 城厢区 | 水体 | 118.9812 | 25.4806 | 水环境监测点 |
14 | 莆田市 | 秀屿区 | 海洋 | 119.0566 | 25.2202 | 新样地 |
15 | 莆田市 | 秀屿区 | 海洋 | 119.0788 | 25.1154 | 新样地 |
(二)监测内容
2024年莆田市生态样地监测具体指标如下表2所示。
表2 2024年莆田市需开展生态监测样地具体指标
编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说明 | 主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 | 原生功能群种监测(植被调查) | 1个样地(100m×100m),3个乔木层样方(20m×20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胸径、冠幅、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3个灌木层样方(5m×5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基径、丛幅、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3个草本层样方(1m×1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分种盖度、群落地上生物量鲜重/干重、生活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监测1次/年。 | 3 | 个 |
鸟类监测 | 鸟类繁殖期布设样线2条,监测2次/年;越冬水鸟监测1次/年。监测指标: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居留型。 | 2 | 个 | ||
蝶类监测 | 布设样线2条,监测1次/年。监测指标:物种名称、分种数量、优势种。 | 2 | 个 | ||
两栖类监测 | 布设样线2条,监测1次/年,夜间调查。监测指标:物种名称、分种数量。 | 2 | 个 | ||
哺乳类监测 | 布设9台红外相机,红外相机全年持续开展监测;布设2条样线,作为辅助调查。监测指标:物种名称、分种数量、活动状态。 | 2 | 个 | ||
2 | 城乡生态系统样地监测 | 鸟类监测 | 鸟类繁殖期布设样线2条,监测2次/年;越冬水鸟监测1次/年。监测指标: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居留型。 | 5 | 个 |
原生功能群种监测(植被调查)(选测) | 1个样地(100m×100m),3个乔木层样方(20m×20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胸径、冠幅、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3个灌木层样方(5m×5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基径、丛幅、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3个草本层样方(1m×1m)监测指标: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分种盖度、群落地上生物量鲜重/干重、生活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监测1次/年。 | 5 | 个 | ||
3 | 海洋生态系统样地监测 | 原生功能群种监测和环境调查 | 生物群落状况(浮游植物:种类组成、密度。浮游动物:种类组成、分种数量、生物量、优势种。鱼卵与仔稚鱼:鱼卵密度,仔稚鱼种类组成、密度、优势种。大型底栖生物:种类组成、分种密度、生物量、优势种)水环境质量(监测指标:风速、风向、海况、天气现象、水深、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叶绿素a、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沉积物环境(监测指标:石油类、硫化物、有机碳、铜、铅、锌、镉、汞、砷、铬)和生物质量(监测指标:贝类的总汞、铜、铅、锌、铬、镉、砷、石油烃),3个采样点,1次/年 | 2 | 个 |
4 | 水体生态系统样地监测 | 原生功能群种监测 | 着生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水环境: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湖库点位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3个采样点,1次/年。 | 5 | 个 |
5 | 生态样地监测报告 | 生态样地监测报告 | 根据所有调查数据编制生态样地监测报告,形成区域的生态质量评价分析报告 | 1 | 份 |
(三)监测方法
根据《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等导则或技术标准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监测方法。调查方法详见《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2024)》。
(四)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于10月启动生态样地监测调查计划,月份调查计划安排见表3。
表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表
任务 | 时间 | ||
10 | 11 | 12 | |
调查计划、材料准备 | 10.28-11.03 | ||
监测方案 | 11.04提交 | ||
现场踏勘与样地预设 | 10.28-11.03 | ||
样地监测 | 11.04起开展植物群落、两栖、蝶类、鸟类、哺乳动物等监测11.5起开展鸟类监测 | 12.5起开展冬候鸟监测 | |
11.20起开展海洋和水体原生功能群种监测和环境调查 | |||
数据审查与处理 | 12.15 | ||
成果编制 | 12.20 | ||
成果提交 | 12.25 |
三、成果提交
监测数据原则上通过 APP现场填报,同时在纸质版上进行记录。监测数据提交后,监测单位应建立数据审核程序,全面细致地审核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可疑、缺漏数据应及时补录。监测单位完成数据审核后,将所有与监测过程有关的记录、数据和文件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存档,并进行备份。中标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我局同意,中标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我局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配备不少于3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
3、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五、验收方式
项目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核。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1、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违约,或中标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超过20天的,应赔付履约保证金;不能交付、不能完成合同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方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如通报批评),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
2、本合同包所有服务及要求,都必须由中标方自己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体现费用清单、总价、报价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陈力 电话:0594-268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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