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10426015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实验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简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AI"课堂(平板教学)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042601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AI"课堂(平板教学)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93680
 合计金额小写: 2936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单价 小计
1 教师教学通用软件 1 天闻 天闻AI课堂软件[简称:AI课堂]V1.0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2500 42500
2 学生学习通用软件 50 天闻 天闻AI课堂软件[简称:AI课堂]V1.0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990 149500
3 移动教学终端 51 华为 AGS3-W00D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800 91800
4 高密AP 1 信锐 NAP-3620(R3) 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 2780 2780
5 充电柜 1 安和力 AHL-S60J 山东安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00 7100
合计 29368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1-19 —— 2021-12-0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由乙方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9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8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剩余的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湖南简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1 7586 9908 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软件整体质保三年、配套硬件设备整体质保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采购人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3、乙方应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修卡(单)、发票及随货有关资料、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的产品。

4、乙方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以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5、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返工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7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区红星村欧家湾组A区15栋504房
法定代理人: 张晓霞 法定代理人: 周婕
委托代理人: 张晓霞 委托代理人: 周婕
电话: 0731-85128065 电话: 0731-85829368
传真: 0731-85128065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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