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淳安县国储林一期(首批)坪山农林产品深加工(水饮料)产业园项目(一、二期)配套采购征询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ggq[2024]01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高文峰0571-648325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将于近期就淳安县国储林一期(首批)坪山农林产品深加工(水饮料)产业园项目(一、二期)配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JYGGQ[2024]014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3下午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联系人:高文峰

5、联系电话:0571-64832556

6、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913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外地可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595437022@qq.com。联系电话:0571-64832556,联系人:高文峰。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无。

附件信息:

  • 征询意见稿-淳安国储林一期(首批)坪山农林产品深加工(水饮料)产业园项目(一、二期)配套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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