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恒益-202311-002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沈德万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荣娟151218166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益-202311-002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7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代理机构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代理机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信息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题目注明所投项目及标段)发送到1576266100@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釆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沈德万0953-508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南一环南侧汇埠金属物流园B2号商网内街037号
联系方式:杨荣娟15121816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荣娟
电 话: 15121816634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益-202311-002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 1批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280000.00 | |
合计: | 28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7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代理机构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代理机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信息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题目注明所投项目及标段)发送到1576266100@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釆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沈德万0953-508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南一环南侧汇埠金属物流园B2号商网内街037号
联系方式:杨荣娟15121816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荣娟
电 话: 1512181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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