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鄄城县人民医院智能轨道物流系统维保项目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鄄城县人民医院智能轨道物流系统维保项目
发文时间:2024-05-15 17:03:28 br/>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鄄城县财政局下发的鄄财采〔2023〕6号文要求,我院将自行采购智能轨道物流系统维保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采购单位:鄄城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编号:JCXRMYY-20240516
三、采购控制价为:29万元(费用包括:维保人员费用、全部配件费、税金等)。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维护、保养期间使用、更换的部件必须为原厂零配件。如在维护、保养期间使用、更换的部件非原厂零配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承担保证该物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日常和定期维护、维修、调试所发生的所有人工及配件费用;
3、指派至少二名驻院人员全面负责该项目技术服务内容、与院方的协调和联络;
4、按照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对驻院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作考核;
5、负责向院方提供每年两次的易损易耗零部件的维护计划,实施维修记录;
6、提供驻院人员技术服务的时间为 8 小时 * 365 天排班;维修响应时间≤20分钟;
7、提供的该物流系统的技术服务按年计算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1) 日常的安全检测,预防性保养和维护,日常的检修;
(2)每月一次对系统主要部件的清洁、检测和维护;
(3)每季一次的系统清洁、检测和维护;
(4)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完整的检测和易损部件的更换,提供清单;
8、根据医院需要制定系统的操作规范,质量监测、系统维护工作等,并协助医院对系统的运行执行时段控制;
9、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可随时对医院各使用部门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10、完善系统运行的各类记录表格,并做好维护记录取得院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11、换的配件应做好详细维护记录并且提供给院方管理人员确认。并对配件更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每半个月将系统运行数据和维修维护服务记录上交至设备管理处存档。
12、对系统配件损坏时,低值(500元以下)配件必须现场随时更换,对高值配件(3000 元以上)应在7天内到位。现场应设立备品备件库;
13、应保持小车正常运行,随时排除停车、异常噪音等故障; 小车每天在线量不得低于 65 辆车正常运转数量。
14、对日常维保及软件升级等相关技术向院方管理人员公开; 维保现场应常备系统中的常用备件和易损易耗零部件;维保合同期内, 每季度设备完好率需达到≥95%,设备正常运行率 100%。若设备完好率及正常运行率不达标,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维保款;
15、服务期:一年。
五、付款方式:服务商开具发票,院方按季度支付。
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提供的报价单、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注明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医院自行组织评审,参与服务商需按时到场参与。如参与服务商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监督权利,不得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
七、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0:00
递交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五楼招标办
评审时间:2024年5月 24日10:00
八、联系科室:院招标办 联系电话:0530-7793702
发文时间:2024-05-15 17:03:28 br/>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鄄城县财政局下发的鄄财采〔2023〕6号文要求,我院将自行采购智能轨道物流系统维保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采购单位:鄄城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编号:JCXRMYY-20240516
三、采购控制价为:29万元(费用包括:维保人员费用、全部配件费、税金等)。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维护、保养期间使用、更换的部件必须为原厂零配件。如在维护、保养期间使用、更换的部件非原厂零配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承担保证该物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日常和定期维护、维修、调试所发生的所有人工及配件费用;
3、指派至少二名驻院人员全面负责该项目技术服务内容、与院方的协调和联络;
4、按照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对驻院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作考核;
5、负责向院方提供每年两次的易损易耗零部件的维护计划,实施维修记录;
6、提供驻院人员技术服务的时间为 8 小时 * 365 天排班;维修响应时间≤20分钟;
7、提供的该物流系统的技术服务按年计算应不少于如下内容:
(1) 日常的安全检测,预防性保养和维护,日常的检修;
(2)每月一次对系统主要部件的清洁、检测和维护;
(3)每季一次的系统清洁、检测和维护;
(4)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完整的检测和易损部件的更换,提供清单;
8、根据医院需要制定系统的操作规范,质量监测、系统维护工作等,并协助医院对系统的运行执行时段控制;
9、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可随时对医院各使用部门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10、完善系统运行的各类记录表格,并做好维护记录取得院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11、换的配件应做好详细维护记录并且提供给院方管理人员确认。并对配件更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每半个月将系统运行数据和维修维护服务记录上交至设备管理处存档。
12、对系统配件损坏时,低值(500元以下)配件必须现场随时更换,对高值配件(3000 元以上)应在7天内到位。现场应设立备品备件库;
13、应保持小车正常运行,随时排除停车、异常噪音等故障; 小车每天在线量不得低于 65 辆车正常运转数量。
14、对日常维保及软件升级等相关技术向院方管理人员公开; 维保现场应常备系统中的常用备件和易损易耗零部件;维保合同期内, 每季度设备完好率需达到≥95%,设备正常运行率 100%。若设备完好率及正常运行率不达标,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维保款;
15、服务期:一年。
五、付款方式:服务商开具发票,院方按季度支付。
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提供的报价单、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注明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医院自行组织评审,参与服务商需按时到场参与。如参与服务商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监督权利,不得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
七、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0:00
递交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五楼招标办
评审时间:2024年5月 24日10:00
八、联系科室:院招标办 联系电话:0530-77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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