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的委托,拟对韶关卷烟厂捕虫器采购项目(2024.10-2027.9)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韶关卷烟厂捕虫器采购项目(2024.10-2027.9)
招标编号:CLF0124SG00QY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不定期购进烟草甲虫诱捕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规模:约为含税人民币175.00万元/年(即525.00万元/三年)。招标人不保证每年按此经费进行采购。
2.供货期: 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共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合同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第三次合同期限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在入围服务资格有效期限内,招标人将在合同到期前按照广东中烟《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评,若考核不通过,广东中烟有权不予续签或解除合同,若考核通过,则由中标人继续提供下一年度的供货服务,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3.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中标人数量 |
烟草甲虫诱捕器 | 套 | 36.10 | 1 |
单片单诱芯烟草甲虫诱捕器 | 套 | 36.00 |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2024年0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5.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副本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④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下方获取文件方式中有相关步骤)。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6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本章5.3和5.4条款要求的全部登记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LF0124SG00QY27)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
5.6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5.3条款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5.3条款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后,至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韶关分公司)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邮费自付,不接受到付)。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接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接收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该投标文件无效,不参与开标。投标文件在邮寄途中发生寄错地址、丢失、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导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文件邮寄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韶关分公司)前台,收件人:王小姐。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
联 系 人:王小姐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