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8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报告厅显示设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4 09:30:00,更正为:2023-08-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4 09:30:00,更正为:2023-08-15 09:30:00。
一、删除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的“电视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14.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复印件。)”。
二、删除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的“大屏显示控制终端”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17.投标人所投大屏显示控制终端主机、显示器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复印件。)”。
三、将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审项中的“1、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得15分;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则在15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扣0.3分。(说明:以阿拉伯数字标注为一项。)”修改为“1、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得19分;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则在19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未加★、▲号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扣0.38分。(说明:以阿拉伯数字标注为一项。) ”。
四、删除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中的“履约能力”评审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3210200015075[2023]02426;预算品目:LED 显示屏。
二、集中采 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1492号
联系方式:028-65983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325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豪
电话:028-85325791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