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对典型某小目标毁伤计算标准
(2023-JHYYSX-F102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对典型某小目标毁伤计算标准
二、项目编号:2023-JHYYSX-F1024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 |
1 | 某对典型某小目标毁伤计算标准 | 详见技术要求 | 北京 | 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完成验收并交付 | 54.55万元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一、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列入装备承制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 有效的、满足承担产品要求的、权威认证中心(如某时代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军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如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可不考虑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权威性)。
(九) 投标人提供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装备承制资格证书的产品范围需覆盖投标项目内容,应具有承担投标项目技术领域的能力(①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军代局或军代室出具的现场审核通过,问题整改完毕,证书待发的盖章证明材料;②如果产品范围有变动,除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外,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备案凭证))。
二、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 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十二区40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外,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原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或装备承制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8.国军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国军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单位可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①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军代局或军代室出具的现场审核通过,问题整改完毕,证书待发的盖章证明材料;②如果产品范围有变动,除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外,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备案凭证))。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十二区40号楼203会议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十二区40号楼203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赢、邱煜薇
移动电话:18610826729、1898605376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十二区40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