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影族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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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物联网设备预警响应督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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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信息 |
一、项目概况: 按照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2023年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深应急委〔2023〕2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大物联感知建设力度,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增强城市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和精准预警能力,全力打造“体系化调度、专业化处置、一体化联动”的联合指挥作战模式,持续完善和加强“1+11+N”体系。应急管理办拟购买物联网设备预警响应督导服务(服务期预计六个月),通过打造街道级的智慧应急预警监测中心,对辖区内9367套智能烟感、2895套用电安全探测器、569套可燃气体探测器,共计12831套火灾防控智能探测器统一接驳到平台,且到街道办7楼总值班室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督导对应供应商对其设备预警进行及时响应、核查,定期对预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现智慧监管。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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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24.99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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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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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董景坤 联系电话:0755-23429654 传真: 电子邮箱: 418900746@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7月5 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